购房定金退还的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卖方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接受买方的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的担保,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按定金法律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未能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此外,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的,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取的费用应当作为房价款。当事人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收取的费用返还买受人。
退押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对于内部认购等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由于其不具备销售条件,无论如何都可以退还定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押金?
目前买方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双方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大部分开发商定金不退。而很多购房者也认为买房就跟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这个东西就给我保管了。我准备好接受了。如果我不要东西,押金就是你的补偿,等等给房子。他们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一旦签了,不管什么原因不买房,定金都不退。有的人甚至自动放弃押金。
事实上,这种定金或者定金的约定对买方极为不利,使得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地位。买受人往往在不退定金的压力下违背自己的意愿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其真实意思无法在合同中体现,有违合同的公平正义原则。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购房函和定金并不是一个必经的程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定金”应写成“定金”、“预付款”、“保证金”、“定金”、“定金”、“合同款”等。一旦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交的钱也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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