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概念首次提出者是谁

物联网概念首次提出者是谁,第1张

凯文·阿什顿。

英文名Kevin Ashton,他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执行理事和麻省理工学院自动识别中心的创始人。

因为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所以也被称为“物联网之父”。凯文·阿什顿曾说过:互联网时代美国第一,物联网时代中国第一。

提出过程:

“物联网”概念最早是他于1998年春在宝洁公司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出。

90年代中期,艾什顿加入宝洁公司做品牌管理,负责发布玉兰油彩妆系列。当他走入零售店铺巡视时,发现了一种棕色的唇膏总是处于售罄的状态,而库存里却还有不少。

一开始,艾什顿被告知这只是偶然的现象,但经过调查,他发现至少在十家店铺中,有四家存在同样的问题,没有在货架上有针对性的摆放正确的产品。

当时,零售商利用条形码管理库存,但是这并不能帮助他们选择应该在货架上摆放何种商品,因为条形码无法跟踪物品的位置信息。而零售商推出的会员卡中,会内置一种应用了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无线通信芯片。

这让艾什顿产生了灵感,如果在口红的包装中内置这种芯片,并且有一个无线网络能随时接收芯片传来的数据,零售商们就可以获知货架上有哪些商品,及时知道何时需要补货了。

于是,艾什顿开始在宝洁公司的内部讲座中使用“物联网”的概念,认为移动互联技术可以使得万物相连,帮助人们更好地做出决策,这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时作为麻省理工学院(MIT)赞助商的宝洁公司遂派艾什顿与MIT合作进行研究,成立了自动识别(Auto-ID)中心,将物联网的概念变成了现实,专注研究RFID技术以及智能包装系统。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英文名称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 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活点定义:利用局部网络或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把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员和物等通过新的方式联在一起,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制和智能化的网络。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延伸,它包括互联网及互联网上所有的资源,兼容互联网所有的应用,但物联网中所有的元素(所有的设备、资源及通信等)都是个性化和私有化。
中文名:物联网
外文名:The Internet of things
核心:应用创新
首次提出:Kevin Ashton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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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dianzi/10870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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