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工业园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第1张

篇一工业园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扭转我市扬尘污染严重、P10浓度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按照市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法案要求,结合工业园区实际,决定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精准治理、强化落实”的原则,以降低P10平均浓度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规范和监管机制为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落实扬尘防护各项措施,全面整治工业园区内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土地扬尘,奋力扭转被动落后局面,未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

2021年5月24日-7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工业园区辖区范围,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示范区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施工工地管控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六个100%和四条强化措施”。“六个100%”,即:①百分百围挡。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②百分百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③百分百苫盖。施工现场粉末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露场地必须采取用土工布、无纺布、密目网苫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露;④百分百湿式作业。各工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塔吊喷淋、雾炮车、路面喷淋等降尘抑尘设施;⑤百分百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沿路遗撒或随意倾倒;⑥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重污染天气时响应增加洒水频次。

“四条强化措施”,即:①加装扬尘传感器和视频监控。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所有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并保证24小时正常联网在线;②严禁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严禁现场搅拌;③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④预警及以上、四级及以上大风或沙尘天气,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石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产生扬尘污染环境的作业。

(二)园区道路扬尘管控

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继续加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道路清扫、洒水抑尘作业,每天湿扫、洒水循环作业不少于4次,夏季适时增加湿扫、洒水作业频次,切实把降尘、保洁等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市政及国省道扬尘管控

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并对两侧绿化带边沟垃圾及枯叶杂草、污水随产随清。

(四)地扬尘管控

全面排查辖区内土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加大洒水保湿,限度减少土地扬尘污染。

(五)高空积尘管控

对新能源5座建筑物楼顶和工业园区创业中心服务楼楼顶、公交车充电站楼顶进行清洗,对新能源宿舍楼楼顶每半月至少清洗一次,其余6座建筑物楼顶,安排专人每月彻底清洗一次。新能源公司厂区内树木、绿化带及建筑物墙面每月清洗一次,确保干净整洁无积尘。

(六)强化辖区企业管控

一要强化企业无组织扬尘治理管控,严查物料露天堆存、物料露天装卸等行为;二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卫生常态保洁,组织企业每天不少于2次对企业内部道路、绿化带开展全覆盖洒水保洁作业,每月20日开展1次“洗厂行动”,对企业办公楼、厂房的立面、屋顶的积尘进行全面冲洗;三要加强企业货运车辆污染管控,进出厂区的大型运输车必须通过“双洗装置”,必须苫盖到位。

(七)人工清扫保洁及道路绿化冲洗工作

(八)强化垃圾清理、露天焚烧、环境整治管控

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7个村的村内外道路每天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业园区扬尘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园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园区建设局、园区市政科、园区环保所负责任人及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运局、市交警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冶金局、市科技和工信局、市公安局12个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园区示范区专职副组长担任。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明确职责、明确分工,按照示范区精细化管控要求,全力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动态。环保所及园区示范区工作组分三组,结合工作任务,展开专项排查,细化工作标准,逐项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定格、定员、定岗、定责”,强化精细化管理。其中,对涉及限期整治的任务,要明确时间节点、整治标准和相关责任人,倒排工期,扎实推进,7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对涉及常态化管控的任务,要细化管控方案、量化管控标准,明确巡查频次,突出精细管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治理。各组要把扬尘治理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依据《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尤其是对拒不整改的、坚决停工整治;对屡查屡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行政拘留。园区环保所牵头组成督查组,对照工业园区扬尘治理清单台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整改销号;对督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未按标准治理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责任人全区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篇二工业园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


为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加强重点点位扬尘污染,雁江区三措并举,深入开展侯家坪工业园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狠抓道路管控不放松。加强园区道路保洁力度,把洒水冲洗频次增加到每日3次,特殊情况再另行冲洗次数;同时道路运输扬尘防控,进一步强化来往货运车辆的检查,坚决防止因密闭不到位造成的沿路撒漏等扬尘现象。

二是狠抓源头治理不放松。组织园区内企业召开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会,逐厂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督促园区内商混企业安装PM25监测设施,严格落实喷淋设施每半小时洒水,料仓喷雾设施定时启用,出厂车辆全部冲洗出厂等措施。

三是狠抓监管巡查不放松。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对园区内木业、商混、化工等重点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平均每周巡查企业5-6次,对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严令整改,一旦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1、施工现场围挡

该工程围挡实现全封闭,采用定型化材料和草皮修饰,高度满足要求,围挡广告设置以公益广告为主,采用pvc材料制作。公益广告内容、数量符合要求,整洁美观。

2、外脚手架架体封闭

外脚手架架体使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悬挑架底部吊顶全封闭,安全、美观。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和加工场所采用混凝土等材料硬化,现场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该工程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和加工厂硬化面积达到9000㎡。

4、裸露土方及散装材料覆盖

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水泥、粉煤灰、灰土、细砂石等)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砂浆桶采用定型化材料制作,可吊装,可二次利用,顶部全封闭,底部采用移门及时关闭,达到控制扬尘效果。

5、运输车辆出场清洗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并确保100%使用,出场时对车辆清洗,确保净车出场。该工程采用工地扬尘智能管控系统。

并接入桐庐县扬尘管控系统平台,推进“智慧防尘”建设。施工现场配套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符合要求的污水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该工程已办理排污排水许可证。

6、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建立洒水清扫降尘制度并严格执行。基础土方施工阶段积极应用移动式降尘雾炮、高压降尘水炮及喷淋联动系统等设备控制扬尘,喷淋系统主要采用外架喷淋、场地喷淋等。

7、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该工程共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共两台,均接入杭州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并保持在线,实现扬尘预警、报警等功能。

8、施工现场垃圾运输、存放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垃圾存放点,并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密闭式容器调运、小车推运等方式及时清运,清运时采取适当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三、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五、综合治理措施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扬 尘 防 治 管 理 领 导 小 组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建立扬尘防治制度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 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 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扬尘防治宣传措施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 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三、扬尘防治临时设施

1、围墙、围挡

11 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 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2、施工道路

2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施工便道、车行道路、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堆放地应作硬化处理,硬化施工应编制专项方案,确保承载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垃圾堆放及清运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资源环境问题挑战。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扬尘控制专项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扬尘的控制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xxxx—xxxx年)》、《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着力改善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南新区及周边区域。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切实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裸土覆盖等控制环节,现阶段重点抓好三个扬尘控制关键点。

x、重点抓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x、重点抓好装修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x、重点抓好扬尘控制措施和专项方案编审提升行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控制方案进行监理。

(二)抓好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点。开展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扬尘控制标杆工地为引领,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优秀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

五、整治措施

(一)严把施工许可关。各级住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安监机构要将施工扬尘整治活动与工程报监报建相结合起来,凡新开工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设置完善施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等设施,现场条件符合《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的规定才能领取施工许可。

(二)加大对违建项目的处理力度。对于未领取施工许可手续而擅自偷建抢建的项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一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分,将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同时联合城管及环保部门,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三)加大正面宣传和负面典型曝光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和专门小册子等,开展企业访谈、监管部门访谈和扬尘控制标杆工地展播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及时报道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成果,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扬尘控制的浓厚氛围。同时对扬尘控制不力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曝光,利用必要的舆论监督,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xxxx年 xx月xx日前)。全市所有在建或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项目为单位,会同建设、监理等单位制订所承建项目加强施工污染环境治理的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查摸底工作。对自查摸底发现本项目不符合施工环保要求的,要制订整改方案,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二)集中整治和检查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xx月x月xx日)。我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所有处于基础施工阶段、装修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扬尘控制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制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动执法。全市各级住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联系,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嫌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商、督办、联动执法等机制,加大部门间联动执法力度,及时向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移送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违反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加强舆论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市政工程环保问题防治的重要性,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加强对建筑施工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和社会监督。

(三)推行绿色施工。鼓励、支持工程参建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四)重点跟踪整治。对前阶段摸排出的碧桂园世纪城项目、马德里项目、恒大名都项目等xx个“黑点”落实到单位责任人进行跟踪整治,确保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

2017扬尘控制专项实施方案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四、主要措施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x﹒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x﹒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x﹒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x﹒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x﹒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x﹒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x﹒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qqcom),市城乡建委汇总后报住建部。

第一条 为了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活动,适用本条例。
公民在自有宅基地上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建(构)筑物和拆除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场所内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存储、堆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第四条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五条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扬尘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第七条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第八条 鼓励、支持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加强自律管理。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施工扬尘对环境污染的评价内容和防治措施;
(二)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时足额支付;
(三)监督扬尘防治配套设施在开工前安装到位;
(四)暂时不能开工的建筑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依法需要备案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备案;
(二)保证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止运行;
(三)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源;
(四)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相关责任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
(六)大、中型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各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第十一条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人信息;
(四)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计划使用情况;
(五)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使用规定以及相关控制措施。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
(一)建筑工地周围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加工区、办公区等区域应当硬化、绿化或者固化地面;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内侧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防止泥水溢流。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当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四)按规定路线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装载,确保不遗撒外漏;
(五)土方、拆除工程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六)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密闭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
(七)在装卸水泥、灰土、砂石、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中,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八)建筑工地内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防尘布,定期洒水抑尘或者植被绿化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九)城市市区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其他区域的建设工程在现场搅拌砂浆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十)施工期间,应当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
(十一)清理楼层建筑垃圾应当洒水、喷淋,密闭清运;
(十二)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纵向输送作业,应当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十三)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堆置超过一周的,应当覆盖防尘网、防尘布,定期喷洒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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