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器按功率划分4个等级,每个等级有什么区别?

激光器按功率划分4个等级,每个等级有什么区别?,第1张

第一级激光:即无害免控激光器。这一级激光器发射的激光,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无任何危险,即使用眼睛直视也不会损害眼睛。对这类激光器不需任何控制。

第二级激光器:即低功率激光器。输出激光功率虽低,用眼睛偶尔看一下不至造成眼损伤,但不可长时间直视激光束。否则,眼底细胞受光子作用而损害视网膜。但这类激光对人体皮肤无热损伤。

第三级激光器:即中功率激光器。这种激光器的输出功率如聚焦时,直视光束会造成眼损伤,但将光改变成非聚焦,漫反射的激光一般无危险,这类激光对皮肤尚无热损伤。

第四级激光器:即大功率激光器,此类激光不但其直射光束及镜式反射光束对眼和皮肤损伤,而且损伤相当严重,并且其漫反射光也可能给人眼造成损伤。

参考资料

激光器按功率划分4个等级,每个等级有什么区别?.http://www.lasersos.cn/index/show_news/class/tech-news/id/117.html[引用时间2017-12-20]

激光器的安全级别一般分为4级,是根据激光器所产生的激光对人体的损害程度而分的。分级从CLASS I(无损害)到CLASS IV 激光。

一级<Class I>激光属于低能量级激光设备,(功率<0.4mW),它是非常安全的并且可避免所有的静电危险,没有生物性危害。下面是CLASS I 激光的几个应用领域:激光打印机,CD播放器,CD ROM 设备,地质勘测设备以及实验分析设备。无论在任何条件下CLASS I 激光都不会对人体或皮肤产生损害。使用CLASS I 激光设备时,无需其它辅助安全设备。

二级<CLASS II>激光也属于低能量级激光(功率 0.4mW— 1mW),但该激光会损害人的眼睛。Class II 激光的一些应用举例:激光指示器,瞄准装置以及一些距离测量设备。避免直视CLASS II 激光,同时也不要将CLASS II 激光瞄准任何人的眼睛。另外,应避免用望远镜观看CLASS II 激光。事实上,如果有CLASS II 激光射入你的眼睛,应该立刻将头转向一边,或者立刻闭上眼睛,防止激光损害。

CLASS III分为 IIIA和IIIB级:

三级A类激光<CLASS IIIA>属于强激光,一般指功率1-5mW,是一个连续的激光波,属于中等能量发射装置,光的散射对人体有危害。 配有Class III a激光器的产品,空旷地带有害距离是1000m(3300ft)。不同国家对激光产品的使用有不同的规定,目前国外很多国家不允许三级激光产品用于城市中,而且要铺漫散射阻挡材料用来阻挡激光束穿过限制区域(有害距离*),且有人活动时必须中止激光束。

三级B类激光<CLASS IIIB>激光属于中等功率的激光器, 一般指功率5-500mW。不但禁止直视,并且散射的激光也会对人体产生损害。无论什么时候在激光控制区内 *** 作,都必须要穿戴隔离服以及专用防护眼罩。禁止在有人类活动的区域使用。

四级<Class IV >激光属于高功率的激光器,一般指功率>500mW。下面是Class IV 激光的使用举例,切割、焊接以纤维机械加工。Class IV激光非常危险,可导致火灾的发生。

* 第一级:在正常 *** 作情况下,不会产生对人有伤害的光辐射。

* 第二级:其辐射范围在可见光谱区,其AEL值相当于在第一级产品的辐射中暴露0.25秒时的值。该级产品需要附加警告标记,进行安全测试。

* 第三级:分成3a与3b两级。3a级别对于具有对强光正常躲避反应的人来说,不会对裸眼造成伤害,但是对于通过使用透镜仪器进行观察的情况,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3b级产品包括在200nm至1000000nm范围内的辐射,如果裸眼直视就会造成意外伤害。对其的管理及控制要比第二级严格。

* 第四级:AEL在第三级以上,不但在直视时会对人眼造成伤害,在其他情况下也会造成以外伤害。不但对眼睛,也可能伤及皮肤,甚至引起火灾。对该类产品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控制。

根据CDRH标准,对于使用1550nm激光器以及单模光纤的光纤通信系统,第一级产品的输出功率应在8.5mW以下,大于500mW就是第四级。根据IEC标准,对于使用1550nm激光器以及单模光纤的光纤通信系统,第一级产品的输出功率应在10mW以下,小于50mW是3级,大于500mW就是第四级。

在光通信系统中引入光纤放大器之后,由于光纤放大器的输出功率大于一般的半导体激光器,作为激光器产品的一种,其使用的辐射安全性也受到大家的关注。国际电联(ITU-T)在制定光通信系统,特别是使用光纤放大器的系统(如波分复用)的标准时,也考虑到了激光器的安全使用问题,在一些建议如G.691、G.692、G.664、G.957等中,都引入了IEC825的相关定义与说明。

同时,我们注意到,系统的光安全级别与系统中的器件的安全级别是不一样的。一个设计良好的系统可以很好的避免其器件引起的意外伤害,而一个设计不周的系统可能会使器件对人身的伤害变得更严重。

因此,国际电联在光通信系统中考虑安全性时除了引用IEC和CDRH相关标准对器件进行相应规范外,更从系统级别对安全性进行了考虑,提出了ALS、APR、APSD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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