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语言学名词解释

历史比较语言学名词解释,第1张

历史比较语言学是历史语言学的一种,它运用历史比较法研究语言或方言间的亲属关系及其历史演变。

历史比较语言学(historical comparative linguistics),语言学中一个重要的部门,它以历史比较法为基础,研究语言的亲属关系。历史比较语言学是历史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现代语言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语言学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标志。

比较语言学,又称历史比较语言学,把有关各种语言放在一起加以共时比较或把同一种语言的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进行历时比较,以找出它们之间在语音、词汇、语法上的对应关系和异同的一门学科。

利用这门学科一方面可以研究相关语言之间结构上的亲缘关系,找出它们的共同母语,或者明白各种语言自身的特点对语言教学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找出语言发展、变化的轨迹和导致语言发展、变化的原因。

十九世纪它就广泛地应用于印欧语的语言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奠基人是德国语言学家格林(Grimn)、博普(Bopp)和丹麦语言学家拉斯克(Rask)。

【比较语言学】

把有关各种语言放在一起加以共时比较或把同一种语言的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进行历时比较,以找出它们之间在语音、符号、词汇、语法上的异同与对应关系的一门学科。

利用这门学科一方面可以研究相关语言之间结构上的亲缘关系,找出它们的共同母语,或者明白各种语言自身的特点和优劣。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发展】

19世纪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世纪。1808年, 施勒格尔(1772-1829年) 发表了题为《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的学术论文。他强调语言内部结构方面的研究,指出梵语和拉丁语、希腊语、日耳曼语等在词汇及语法关系方面有着亲缘关系,并首次使用了“比较语法”这一术语。19世纪初从事语言历史比较研究的学者中,最著名是丹麦的拉斯克(1787-1832年)与德国的格里木(1785-1863年)和葆朴(1791-1867年)。拉斯克在1811年出版了一本讨论古北欧语的语法书,1830年又出版了一本讨论古英语的语法书。在这两部书中他首次使用语音对应关系来比较不同语言中的词源形式。后来的“格里木定律”中的各种对应关系实际上是由拉斯克首先提出并用例子加以证明的。格里木1822年出版的《德语语法》(第二版),用较大的篇幅来讨论字母,阐述了德语与其它印欧语言之间的语音对应关系。他所发现的这些语音对应规律被后人称为“格里木定律”。葆朴的语言研究目的是为了找出语言的原始语法结构。他在《比较语法》一书中宣称,他的目的在于对有关语言进行比较描写,探索支配这些语言的规律及其屈折变化的起源。就是在探索原始语法结构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比较语法的原理。有人在评价他发现比较语法原理时认为他的发现可以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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