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局属于什么单位,具体职能是什么

农经局属于什么单位,具体职能是什么,第1张

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以海宁市农经局为例,海宁市农业经济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安保、综治、创卫、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以及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宣人事科

工作职责:协助局党委开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担组织、宣传、干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局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开展内部审计和财务收支检查;协调农业项目的申报、验收,检查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农业项目的绩效考评;负责系统内财会人员的管理、清帐理财、票据管理、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局级基本建设的核算。

经济发展科

工作职责:承担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的帮扶意见和建议等工作;协调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建设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和实施以"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整治扩面提升工程为龙头的现代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中心村培育"(城乡一体新社区创建)和"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等日常工作;协调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承担市建设现代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职责:制订农业科技、教育和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论证和实施督查;组织制订农业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工作。

制订农业科技人员及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实用技术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系列、农业经济系统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农业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和成果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科普宣传及科技下乡活动等工作。

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起草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审核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负责局属执法机构的管理、协调;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工作。

产业科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中介服务组织,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审核认定;负责农业外经、外资、外贸和外事工作。

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负责承办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市农业高新技术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工作。

开发科

工作职责:制定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农业区划工作,贯彻落实农业自然资源管理条例;负责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农产品基地和产业带建设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督检测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包装、标识和转基因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组织协调森林消防工作,承担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林木采伐和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海宁市农业经济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嘉兴市有关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订和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建议和措施。

2、制订农业、林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林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提出有关农林等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参与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制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和农村集体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养殖水面)经营权流转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管理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监督农民负担工作。

4、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和建议;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基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区"菜篮子工程"年度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指导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负责农副产品产、供、销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和农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供求等经济信息;研究制定农业投入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农业投入积累制度。

6、协助市财政局制订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工作;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工作;负责中低产田和池塘改造,农村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制订农业教育、科技进步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科技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负责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协助职改部门搞好农业系列及其它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推荐、评聘和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牧业产品和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监督管理。负责水域渔业监察、渔政渔港管理、渔船检验。负责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机监理。负责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

9、主管全市农牧渔业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负责农牧渔产品、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

10、主管全市林业工作。负责制定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义务植树、平原绿化造林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1、主管全市农村能源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发展农业工作。

12、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工作。负责农机科技开发、推广、培训工作;负责农机管理和服务工作。

13、参与全市农业外事、外资、外经、外贸工作,加强国际间农业经济和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农业出口创汇。

14、负责全市国有农场的指导管理;对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宏观指导。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宁市农经局

农村经济合作股份制改革的概念、特点和主要步骤如下:

一、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

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特点:

1、形式多样化。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同,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配臵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确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企业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改制主要以农民对集体企业持股形式予以表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的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2、程序民主化。从改制调研、方案确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选举及其成立、章程的制订,程序上都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思想,全面体察民情、充分尊重民意。

3、股权多元化。从股权设臵项目来看,集体股、个人股、募集股(现金股)三种类型都有不同比例设臵。集体股主要是为保证社区组织运转开支和社区其他公共开支的需要而设臵,其股份比例一般在20—30%左右。个人股的设臵,基本按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性质、在本组织劳动贡献、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分配到个人。也有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对享受优先股对象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方式,不再予以股权。此外,一些地方还设立经营管理风险股,由股份经济合作组织董事长或总经理购买,风险股纳入企业总股本、实行动态管理。

4、运作企业化。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基本上以公司制组织形式为参照体系,内设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实行“一人一票”为主要形式,少数实行“一股一票”。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常设的经营管理机构。

三、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步骤:

1、提出申请。准备进行社区股份制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以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起人,提出改制方案及书面申请,报乡(镇)党委和政府等批准,方可进行改制。

2、建立筹备机构。由村党支部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社员代表共同组成股份制改革筹备小组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自筹建日起至首届股东代表大会成立期间的政策拟定与宣传、工作部署与落实等事务。

3、清产核资。对改制单位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账面资产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核准各类产权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填好财产清单,设立台账登记造册。

4、资产量化。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除一些非经营性资产如道路等公益性设施原则上不予量化外,对现金、流动资产、承包土地、固定资产等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统一进行资产量化,将资产从实物形态量化为价值形态。

5、成员界定。以户籍关系为基础,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劳动时间等为主要依据,确定享受量化配股人员的数量和名单,并向村民或社员公布。

6、股权配臵。根据量化集体资产的价值和符合配股的成员数量,按照配股要求,主要设臵集体股、个人股和募集股(现金股)。制作股东名册和股权证书,列明每个成员持有股份的性质、股数、每股面值和股权总金额,并以人或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

7、组建股份合作经济主体。经济主体股权配臵完成后,各地根据改革取向及习惯因素,组建以“××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为名的股份合作经济主体,建立股东大会,通过民主方式选举成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订了相应的章程,明确各自权利、职责和运行机制。

8、注册登记。

农民是没有权利到经管站查账,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给纪检委打电话,会有专门的人查

农经站,全称是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站,是立足于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省、市(区)、县、乡镇(街道)在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

(一)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表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二)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扩展资料: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

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

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

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

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三、以上规定,原则上应由各县市农经部门负责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后分发到各乡镇,再由乡镇农经部门负责发放给农户。因此,你土地承包证上出现的信息缺失与错误,可能与发包方(即村委会)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申请材料有关。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因此,你可以直接向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更正申请。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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