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能申请专利吗?

计算机软件能申请专利吗?,第1张

仅仅是计算机软件,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因为它属于人类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

如果涉及计算机软件的发明是为了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者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的解决方案的话,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另外计算机软件可以整体去申请著作权。

扩展资料

1、申请专利的三个条件:

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工业实用性。

(1)新颖性条件:该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也未被公开使用过(口头公开也不行)。

(2)先进性条件: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是行业内一般从业人员所不知的、也不易发现的。

(3)实用性条件:该发明能够投入实际使用,创造工业价值。

2、申请专利的类型:

针对不同的发明创造,应该申请对应的专利权。

(1)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的新技术方案,可申请发明专利;

(2)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二者结合的,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与色彩等结合的新设计,则适合申请外观专利。

专利法规定:智力活动规则规定范围之内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都不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简言之,不能解决技术问题或达到某种技术效果的软件程序以及涉及智力活动的软件程序都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

1、主题涉及一种利用计算机求解圆周率的方法。

2、主题涉及一种使用计算机自动测量动摩擦系数μ的方法。

3、主题涉及在实际使用的基础上向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的用户引入新的、增强的功能的方法

4、主题涉及一种企业对员工奖励的管理系统

5、主题涉及一种游戏机过程管理或控制方法

6、主题名称为一种存储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但是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本身的物理特性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审查指南》对该法条的解释,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而由计算机程序限定的技术特征被归类为方法的一种。

可见,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技术,并不是不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只要技术改进中没有包含方法的改进即可。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yw/1106000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13
下一篇 2023-05-1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