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图书馆的还书流程是什么?

广州新图书馆的还书流程是什么?,第1张

还书流程:

1.携图书至图书馆的自助借还设备或者总借还处。

2.自助归还并将图书放置附近的图书车,检查本人账户,确认图书成功归还。

3.各种不能自助归还的图书,请到总借还处办理。总借还处闭馆期间,请交门卫保存,工作日由总借还处工作人员办理。

借书流程:

1.登录图书馆主页,使用木铎搜索检索所需图书。2.获取相应图书的索书号和馆藏地。

3.按照馆藏地到相应书库查找图书。

4.携图书和校园卡到自助借还设备或总借还处。

5. *** 作自助设备或请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6.借书完成。

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

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

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都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B座数字文化社区样板间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蓝标文献(在书标下加有的)仅提供阅览服务,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4、2007年至2009年的中文图书借阅服务位于A座四层“中文图书借阅”。

5、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6、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7、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视听光盘、手持电子阅读器和U阅在本阅览区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3、外文文献在本阅览区办理借还手续。

4、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

6、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7、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8、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9、逾期费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使用读者证透支功能缴纳,透支上限为10元,也可持读者证在服务台缴纳现金。

10、透支金额达到上限后将暂停读者证的外借功能,透支金额请在各层服务台一次性补足。

11、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12、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各层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13、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14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

3、视听光盘、电子设备不能续借。

4、续借方式:

(1)网上续借:登录本馆网站http://www.clcn.net.cn,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

(2)电话续借:语音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87325656。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4)使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续借。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

(3)所借图书已经办理过续借手续;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首都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文献借阅指南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明阅读,每次请取阅书刊2本,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报纸、杂志、台港澳文献和原版外文图书(书脊上写明“此书不外借”)仅提供阅览服务。

4、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的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文献借还

1、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3、请按期归还文献,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4、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凭条。

5、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

6、持有逾期文献的读者证需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7、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

8、文献污损、丢失,请依据《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持读者证前往服务台办理赔偿手续。

9、对于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

文献续借

1、外借图书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2、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续借,以防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者归还文献。

3、光盘不能续借。

4、续借方式:

(1)网上续借: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childlib.org ,进入“图书续借”栏目。

(2)电话续借:87325791(借书次日至应还日期之间的9:00—17:00)。

(3)使用馆内自助借还设备与各服务台办理。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能成功续借。

(1)读者证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

(3)已经续借一次;

(4)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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