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录用后是如何安排岗位的?

选调生录用后是如何安排岗位的?,第1张

选调生分成一般选调生和定项选调生,一般选调生从2000年以前就逐渐招录了,到现在早已持续招录了20多年。选调生招录标准规定或是较为高的,必须全日制大学本科之上应届生、共产党员身份、学生干部,或是服务基层满2年的四项目人员。

最初的一般选调生是作为领导干部干部培养的,本科文凭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时立即出任副镇长或是乡长助手,变成副科级领导人员。但伴随着选调生的广泛招录,一般选调生早已没了以前的优点,在职级并行以前,选调生招录到城镇之后,就算是全日制硕士学历。

在试用期满时也定不上副主任科员,而只有享有个副科薪资待遇,要想破格提拔副科还得再等三年。如今的选调生和乡镇公务员大部分没有差别,也就服务项目期限短一些,在参与上级领导行政机关筛选或是激发的情况下占上风。

选调生是怎样分派的?

选调生是由组织部统一分配,录取后依据各县市、各企业要求,融合选调生文凭及学过技术专业统筹规划工作企业。

应届生大学本科的省选调生假如在乡镇街道工作满三年,在其中包括试用期且年终考核均是技术职称之上的,能够分配到副科级岗位;应届生的研究生省选调生能够享有办公室副主任等级的办事员工资待遇,假如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在其中含试用期且年终考核均是技术职称之上,则会在职人员数范畴内分配到乡镇街道的党建实职,享有正科级的工资待遇;

最终是应届生博士研究生省选调生,在县市工作满2年,在其中含试用期且年终考核技术职称之上,会在本直辖市或接管县区范畴,作一个统筹规划,副县级岗位。

不管一般选调生或是定项选调生,招录后都需要到城镇工作2年。

一般选调生便是为城镇招录的,在城镇上面有2年的工作年限,服务项目满期之后才能够激发和沟通交流。定项选调生招录后会分派到省市县各个行政机关,归属于各个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可是定项选调生最先要到农村基层城镇锻炼2年时间,2年之后才可以回原企业工作,它是硬性要求。当然,也是有一些企业规定第一年试用期在原企业工作,试用期满时再到城镇锻炼。

报道事项

选调生签到工作,由承担接受的省直相关企业机构人力资源部、设区市委办公室或平潭县综合性试验区社区党委党群工作部承担。早上9:00,应届生选调生携带就业报到证、身份z件、毕业z书、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到以上接受的机构人力资源部签到并申请办理相关办理手续,机构人力资源部应会与相关企业或单位与选调生团体交谈。7月31日前,将选调生分派分配到实际工作企业。在职大学生村官录取为选调生的,按大学生村官接变为选调生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分派时未分派到户籍地可申请办理调至户籍地?

选调生的激发工作是能够申请办理的,可是要等领导干部科学研究以后再做决定,并且需的户籍地地那里有工作单位才行。一般状况下,选调生的激发程序流程跟公务员调动是一样的,要先寻找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愿意后,你也就找本企业领导干部递交请调报告,随后市社保局申请办理激发就可以了。

选调生的激发工作是能够申请办理的,可是要等领导干部科学研究以后再做决定,并且需的户籍地地那里有工作单位才行。一般状况下,选调生的激发程序流程跟公务员调动是一样的,要先寻找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愿意后,你也就找本企业领导干部递交请调报告,随后市社保局申请办理激发就可以了。

选调生一开始都是会较为艰辛,由于都必须走基层工作,因此大伙儿必须搞好充分准备哦。可是只需大伙儿坚持不懈回来,考选调生对本人的发展趋势是非常好的。

吸入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是临床及实验中采用最为普遍的方法。包括各种吸入非特异性激发物,如组织胺、乙酰甲胆碱、乙酰胆碱、腺苷、白三烯 E4 、高渗盐水、低渗盐水、冷空气吸入,以及尘螨、花粉、动物皮毛等特异性抗原刺激物。。通过刺激物的量化测量及与其相应的反应程度,还可判断气道高反应性的程度。

吸入激发物的制备与储存

1. 稀释液:磷酸组织胺( histamine phosphate )或氯化乙酰甲胆碱( methacholine chloride )为粉剂,需用稀释液稀释后才能用于吸入。稀释液常用生理盐水 (0.9%NaCl) ,因其等渗且配制容易,其缺点为略呈酸性 (pH<5.0) 。也有学者建议用 0.5%NaCl+0.275%NaHCO 3 + 0.4%Phenol 的水溶液,该配方稀释液等渗, pH=7.0 ,且含酚防腐,保存时间较久,但配制较为复杂。蒸馏水(注射用水)因其为低渗溶液,可诱发气道痉挛而不宜作为稀释液。

2. 配制:通常是先配制 “ 原液 ” (可用于激发试验的最高浓度激发液),如 5% 组织胺、 5% 乙酰甲胆碱、 1:20 抗原等,以利于储存。于需要时才将原液按对半或 4 倍稀释。亦可按需要倍增激发物浓度,配制成浓度为 0.03 、 0.06 、 0.12 、 0.25 、 0.5 、 …… 至 32mg/ml ,或按表 28-2 ~ 4 所示之浓度配制,然后分别存储于不同的容器中。注意配制液应充分溶解及均匀后才能使用,配制过程时间应尽量缩短,组织胺应避光。

雾化吸入装置

射流雾化器 借助高速气体流过毛细管孔口并在孔口产生负压,将液体吸至管口并撞击,形成雾化颗粒(雾粒),亦称气溶胶。可用瓶装压缩气源或电动压缩气源产生高速气体。此类型雾化器仅需患者作潮气呼吸,无需其它呼吸动作配合,患者易于掌握。对年老,年幼病者及严重气促病者最为适用。

手捏式雾化器 亦采用射流雾化原理,以手捏加压驱动雾化器产生雾液。常用的有 De Velbiss 40 雾化器或其仿造、改进型。材质为玻璃或塑料。释雾量每揿 0.0030 ± 0.0005ml, 70%~80% 雾粒直径 <5 μ m 。

超声雾化器 通过电流的转换使超声发生器发生高频振荡,经传导至液面产生雾粒。多数超声雾化产生之雾粒直径较小( 1 μ m )、均匀而量大(相同时间内较射流雾化器释雾量大 2 ~ 4 倍),吸入时间过长可致气道湿化过度,对支气管哮喘或严重 COPD 者并不合适。此外,超声作用也可能破坏某些激发物成分,尤其是生物激发物。但利用其释雾量大的特点,可用于高渗盐水、低渗盐水或蒸馏水吸入激发试验。

雾化吸入的影响因素

雾化吸入是通过雾粒(携带激发药物的载体)在支气管树及肺泡的沉积而起作用的。雾粒直径的大小、吸气流速以及气道的通畅性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的沉积,从而影响气道反应性。

1 .雾粒直径:

最适宜的雾粒直径为 3-5 μ m ,雾粒过小 (<0.5 μ m) 不易在呼吸道停留而随呼气排出 , 且所携带药物能力有限 ( φ 0.5 μ m 的颗粒只有φ 10 μ m 颗粒的 1/8000 大小 ) ;而雾粒过大 (>10 μ m) 则被截留在上呼吸道,不能进入支气管树沉积而产生刺激作用。

2 .吸气流速:

吸气流速增加可增加撞击沉积的机会而使雾粒更多地沉积在口咽部及中央气道。慢而深的吸气利于雾粒的重力沉积及扩散沉积,因而使更多的雾粒沉积于外周气道和肺泡。反之,快速呼气因使气道变窄及增加撞击沉积,利于药物的停留作用。

3 .气道的通畅性:

声门的闭启、气道口径的缩小(如气道痉挛)、气道分泌物对雾粒的截留或阻塞气道等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内的沉积作用。故气道分泌物较多时应鼓励将其咳出。

4 .鼻腔的过滤:

由于鼻腔的过滤作用,直径 >1 μ m 的颗粒多被过滤而使到达支气管及肺部的药物量不足。此外,药物又可直接刺激鼻粘膜而产生副作用。因此,推荐经口吸入雾化吸入,避免经鼻吸入。对于需用面罩吸入(如年老、体弱、年幼病者)应同时夹鼻。

理想的雾化呼吸方式为:经口从残气量位缓慢吸气至肺总量位(流速 <1L /sec ) , 吸气末摒气( 5~10 秒),然后快速呼气。此方式适用于定量气雾吸入。连续潮气呼吸者病人多采用自然平静呼吸方式。

受试者的准备

测试前受试者应在实验室休息至少 15 分钟。应详细了解受试者的病史、是否曾经做过激发试验及其结果,是否有严重的气道痉挛发生、并作体格检查,排除所有激发试验的禁忌症(后述)。

试验前应停用可能干扰检查结果的药物:吸入性短效 b 2 -受体兴奋剂或抗胆碱能药停用 4 ~ 6 小时、口服短效 b 2 -受体兴奋剂或茶碱停 8 小时、长效或缓释型停用 24 小时以上、抗组胺药停用 48 小时、色甘酸钠停用 24 小时、糖皮质激素口服停 24 小时、吸入停 12 小时,并应避免剧烈运动、冷空气吸入 2 小时以上;避免吸烟、咖啡、可口可乐饮料等 6 小时以上。

对于复查的病人,重复试验应选择每天相同的时间进行。以减少生物钟的影响。

支气管激发试验具有一定危险性。试验时吸入激发物浓度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应备有急救器械和药品,如氧气、雾化吸入装置与输液设备、吸入型 b 2 -受体兴奋剂、注射用肾上腺素等。试验时需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在场。

常用的吸入方法 :

1.Chai 氏测定法(间断吸入法)

为较经典的一种测定方法。通过定量雾化吸入器 (Dosimeter) 从低浓度到高浓度逐次定量吸入雾化液 ( 浓度及剂量见表 28-2~4) ,每次吸入均从残气位 ( 或功能残气位 ) 缓慢深吸气至肺总量位,在吸气开始时通过喷出雾化药物(目前已有吸气流速触发同步喷出雾化药物的装置)。每次吸气时间成人约为 0.6 秒钟。每一浓度吸入 5 次。吸入后 3 分钟作肺功能测定。继而倍增浓度吸入。此法可对吸入刺激物进行定量,便于标准化。欧洲呼吸健康调查委员会( ECRHS )建议使用本法。

2.Yan 氏测定法(简易手捏式雾化吸入法)

1983 年 Yan 氏等建立了简易气道反应性测定方法 。 该法使用手捏式雾化器来输送一定雾粒直径和释雾量的组胺或乙酰甲胆碱。药物浓度为 3.15 、 6.25 、 25 、 50g /L 四个级别。起始剂量为 3.15g /L 吸入 1 次(组胺剂量为 0.03 m mol 或乙酰胆碱剂量为 0.05 m mol ),按累积剂量倍增式吸入。最大剂量为 50g /L 吸入 8 次(组胺累积剂量为 7.8 m mol 或乙酰胆碱累积剂量为 12.8 m mol )。每次从 FRC 位开始吸入,在吸气开始后同步喷给药物, 1-2 秒内吸至 TLC 位,屏气 3 秒。每次吸入后 60 秒测肺功能,接着吸入下一剂量。为缩短激发试验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下列方法:( 1 )对于高度怀疑或确诊为哮喘病者,按常规倍增法吸入激发药物; (2) 对于基础通气功能正常的非哮喘病人,其浓度或剂量可按 4 倍递增。但当 FEV 1 比基础下降超过 10% 时,即转回 2 倍递增法。剂量流程图。( 3 )用潮气呼吸和定量吸入法时,对于病情轻,稳定,无需用激素控制症状,且基础肺通气功能在正常范围的患者,根据实际情况选用较高起始浓度( 0.125g /L ~ 2.0g /L )。

此法简便快捷、价廉、 *** 作容易、无需电源、便于携带。其可靠性和安全性经过长期的实验室和临床验证得到了证实,适合在我国推广应用,尤其适用于基层医院及流行病的调查。据我们的调查,目前开展激发试验的医院半数以上采用该法。

3.Cockcroft 测定法(潮气吸入法)

采用射流雾化器持续产生雾液,起始浓度 0.03g /L ,最大浓度 32g /L, 每次潮气呼吸吸入 2 分钟,吸入后分别在 30 秒和 90 秒测定肺功能。间隔 5 分钟后吸入下一浓度。 Ryan 等证明了潮气呼吸法与 Chai 氏法所测的 PC 20 FEV 1 结果相近。亦有激发试验采用储存袋储存射流雾化器产生的雾粒,通过调整药液浓度和储存袋容积来调节吸入刺激物的量。受试者潮气吸入储存袋中的雾粒。

因采用连续潮气呼吸形式,需受试者吸入配合较少,尤适用于小儿、老年人等配合欠佳者,但总测定时间偏长。

Josephs 等研究显示以上三种方法间均有良好的相关性。但上述方法 *** 作仍较为繁琐,间断吸入次数多、时间长,由于需要频繁的进行 FEV 1 测定,反复的深呼吸易使呼吸肌疲劳,致肺功能指标(如 FEV 1 )下降。另外,深吸气动作亦可诱发哮喘病人支气管平滑肌的痉挛收缩,为上述方法的不足。然而,却可缩小支气管哮喘者的吸入阀值,减少激发试验的危险性。

4.渑岛任法 ( 强迫振荡连续描记呼吸阻力法 )

采用 Chest 公司生产的 Astrograph 气道反应测定仪 连续潮气吸入诱发剂,同时采用强迫振动技术连续测定呼吸阻抗(包括胸廓、肺d性阻力及气道的粘性阻力等)。 11 个雾化器内分别置有生理盐水及不同浓度的激发物(如乙酰甲胆碱),每一浓度吸入1分钟,然后自动转入下一个浓度继续吸入,直至呼吸阻力升高二倍左右或吸至最高浓度时停止。此法不受吸气动作的干扰,快速、安全测定剂量-反应曲线,同时测定气道敏感性和气道反应性,但吸入药物浓度连续递增,累积剂量概念不易与其他方法的剂量比较,且设备复杂,价格昂贵。

激发试验程序

1 .测定基础肺功能,详见肺通气功能章节, FVC 及 FEV 1 变异率 <5% 。

2 .经口吸入激发物稀释液以作对照。目的有二: (1) 让患者认识吸入刺激物的过程,减轻其心理负担,熟悉吸入方法,增加吸入过程的协从性; (2) 观察稀释液是否对肺通气功能有所影响,作为以后吸入激发物的对照。若吸入稀释液后 FEV 1 下降 >10% ,则稀释剂本身即可增加气道反应性,或患者经数次深吸气诱发气道痉挛,其气道反应性较高,此时试验不宜继续进行,或需作严密观察,谨慎进行。

3 .从最低激发浓度(剂量)起,依次以双倍的浓度(剂量)递增吸入刺激物,吸入后 60 秒~ 90 秒,测定肺功能,直至肺功能指标达到阳性标准或出现明显的不适及临床症状,或吸入最高浓度的激发剂仍呈阴性反应时,停止激发剂吸入。

若受试者身体状况良好、无明显喘息病史,为加快试验进度,可采用 4 倍浓度(或剂量)递增的方式吸入刺激物。但当其气道功能指标改变达到其预期值的一半时,应恢复为原 2 倍浓度递增方式吸入。例如:以 4 倍递增吸入方法激发后, FEV 1 较基础值下降 >10%( 预期值为下降 20 % ) ,则改为 2 倍递增方法继续吸入。

4 .若激发试验阳性且伴明显气促、喘息,应予支气管舒张剂吸入以缓解病者症状。

测定指标及结果判断

1 .测定指标:

常用的测定指标及其改变值的计算方法见 表 5 ,其中以 FEV 1 , PEF , sGaw 最常用。 FEV 1 重复性好,结果稳定; PEF 测定简单方便,不受场地限制,与 FEV 1 有较好的相关,适于流行病学调查,但其质控略逊于 FEV 1 ; sGaw 敏感性好,但重复性稍差。

表 5

2 .定性判断:

( 1 )激发试验阳性:在试验过程中,当 FEV 1 、 PEF 较基础值下降≥ 20 %,或 sGaw 下降≥ 35% 时,可判断为激发试验阳性,即气道反应性增高;

( 2 )激发试验阴性:如果吸入最大浓度后,这些指标仍未达上述标准,则为气道反应性正常,激发试验阴性。

无论激发试验结果阴性或阳性,均应排除影响气道反应性的因素。对于结果可疑者 ( 如 FEV 1 下降 15 %~ 20% ,无气促喘息发作 ) ,可预约 2 ~ 3 周后复查,必要时 2 月后复查。

3 .定量判断:

( 1 )累积激发剂量( PD )或累积激发浓度( PC ): PD 或 PC 可用于定量判断气道反应性,为目前最常用的定量指标。如 PD 20 FEV 1 是指使 FEV 1 下降 20% 时累积吸入刺激物的剂量。其计算方法见 图 5 。由于吸入刺激物的剂量(或浓度)呈几何级递增,故以对数 / 反对数形式计算。

BHR 严重程度依 PD 20 FEV 1 (组织胺)可分为四级: <0.1 m mol (0.03mg) 为重度 BHR ; 0.1 ~ 0.8 m mol (0.03 ~ 0.24mg) 为中度 BHR ; 0.9 ~ 3.2 m mol (0.25 ~ 0.98mg) 为轻度 BHR ; 3.3 ~ 7.8 m mol ( 0.99 ~ 2.20mg )为极轻度 BHR PD ( PC )用于评价气道敏感性,其重复性好、特异性高。

( 2 )阈值浓度 ( TC ) :指连续测定三次肺功能(如 FEV 1 )的均值减去其二个标准差之值。TC敏感性高,但特异性差;

( 3 )剂量反应曲线斜率:剂量反应曲线斜率乃最后一个剂量相应的肺功能指标(如 FEV 1 )下降百分率与总吸入剂量之比。优点: PD 20 FEV 1 用于流行病学调查时,对大多数正常人群因 FEV 1 下降少于 20 %而不能计算,而本法则可对所有人计算,不管其 FEV 1 下降多少。有报道其与症状严重性的关系似乎优于 PD 20 FEV 1 。当试验后 FEV 1 无减少,甚或增加时,其计算值为零或正数,为将此转换为对数计算,需增加一个数值 。

激发试验报告

激发试验报告应包括测试方法、吸入药物、累积剂量 ( 或浓度 ) 、呼吸功能指标、改变值、并发症状、激发浓度(剂量)、结果判断等。特异性激发试验还需报告抗原反应特征(速发,迟发型)等。

例如:手捏式深吸气法累积吸入组织胺 0.7 m mol , FEV 1 下降 29 %,伴胸闷,咳嗽,听诊闻双肺喘鸣音, PD 20 FEV 1 =0.58 m mol ,支气管组织胺激发试验阳性 ( 中度 BHR) 。

一、注意事项

受试者在检查前48小时停用抗组织胺药物(如扑尔敏、非那根)、色甘酸钠及皮质激素类药物。12小时前停用支气管扩张剂(如氨茶碱、舒喘灵、美喘清等)。

试验前基础肺通气功能的指标FEV 1 占预计值的70%以上才能进行激发试验。受试者应为哮喘患者病情稳定时或缓解期。

个别患者可有咳嗽,一过声嘶,面部潮红等,可自行缓解。阳性反应时可给予舒喘灵等支气管解痉药物雾化吸入。

二、禁忌症

有心或(和)肺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妊娠等,一般不适宜作此试验。

一周之内有呼吸道感染、预防接种、职业性过敏因素的接触等。

有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血管性水肿及严重的喉头水肿病史者。

患有严重咽喉炎,呼吸道感染或肺炎者。

近期内有咯血者,呼吸功能严重损害,基础PEF或FEV1值少于预计值70%者。

副作用有头痛、面红、心动过速、血压下降、支气管痉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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