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税额,倒推金额

只知道税额,倒推金额,第1张

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率=含税金额/(1+税率)税率,所以,如果你知道税额和税率就可以倒推了。假如税额是3元,税率是3%,则不含税金额=3/3%=100元,含税金额=100+3=103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对于有境外所得的企业而言,由于对其境外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按规定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因此这类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可能不等于其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按纳税人不同计算有所区别
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自产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进口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营业税: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税后金额怎么转换成税前金额
业务案例:
嘉诚公司在某市租赁了一办公场所,场地所有人为个人,在与对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时,对方不同意开发票,觉得麻烦,只同意按"税后价"签订合同,也就是说他只认到手的现金为25000元/月,至于其他的发票与税收问题公司自行去处理
一、代付税金:
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地域差异)、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12%的房产税、01%的印花税、20%的个人所得税
二、税前金额:
假设税前租金为:X
1、应纳增值税=X/(1+5%)×5%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1+5%)×5%×7%
3、应纳教育费附加=X/(1+5%)×5%×3%
4、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X/(1+5%)×5%×2%
5、应纳房产税=X/(1+5%)×12%
6、应纳印花税=X/(1+5%)×01%
7、应纳个人所得税=X/(1+5%)×(1-20%)×20%
税后金额=X-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25000元
求得税前租金X=3681343元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分析得出,企业在签订"税后价格"或"税后金额"合同时,有很大一部分税费是需要考虑的,我们只有换算成税前金额才能正确判断合同签订金额的合理性
由于具体业务开展的多样性,我们无法将所有业务进行列举,但分析的思路是想通的通过该案例分析,希望对企业在签订"税后价格"或"税后金额"的合同分析时有所帮助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企业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时候,统一采取按开票金额(不含税)预征15%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地域会有差异)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可以凭纳税凭证到当地地税部门申请核实结算,多退少补
如果是按15%的税率预征个人所得税的话,在代开发票时承担的税费会少一些
开票税前税后金额怎么计算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是指:按商品不含税单价销售数量;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是指:按商品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3含税与不含税价格的转换:
1)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不含税价=发票总额/117;税额=不含税价17%;
2)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价=发票总额/103;税额=不含税价3%;
4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利用单变量求解
比如b1是所得税公式,是关于A1(税前收入)的公式
在单变量求解框中
目标单元格写上b1
目标值写上所得税金额
可变单元格写上a1
确定后a1得到的数字就是要求的税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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