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有哪些程序

房屋租赁有哪些程序,第1张

房屋租赁程序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 房屋租赁合同 ; 2、出租人携带身份z明、 房租租赁合同 等材料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 委托他人办理 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程序:

第一.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房主查看房客身份z。

第三.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z及两证的统一。

第四.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第五.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第六.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一:确认房子的产权人。

第二:租房协议中要房主把水、电、煤气等起始数字清楚抄下来,付款方式和日期也一定要写清楚。

第三:房东收了你的钱就一定要打收条。

第四:要把家里有的大东西以及状态描述清楚,以免退房时房东故意找茬扣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yw/804379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12
下一篇 2023-04-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