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第1张

放弃以圣人为榜样的教育,去除伪言、伪行和伪辞,才能使民众获得真正的好处。舍弃仁义之说,放下君王自以为是的仁政,尊重每个人的个性,人人平等,社会才能变得和谐。不巧立名分,不诈设圣人榜样,那么,为迎合统治者编造荣誉谎言的政客,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以上三方面,文字的表达无法穷尽一切大伪,要不被牵着鼻子走,就要探求本心的追求。

所以,要反观本心,让一切事物都还原到最本真的状态。对世间的人和事,少一些偏私之心,多一些容纳共存之意,减少对名分、荣誉的偏执,不要效仿圣人身上那些违背人性和自然规律的行为,保持自己的本心。抛弃那些圣人榜样之学、仁义之说、孝慈之道、忠义之行,社会才能减少祸患,人们才会合道而生。

意思是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

语出春秋老子《道德经·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

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扩展资料

《道德经》主题思想为“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精华。“道”作为《道德经》中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

哲学上,“道”是天地万物之始之母,阴阳对立与统一是万物的本质体现,物极必反是万物演化的规律。伦理上,老子之道主张纯朴、无私、清静、谦让、贵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政治上,老子主张对内无为而治,不生事扰民,对外和平共处,反对战争与暴力。

这三个层面构成了《道德经》的主题,同时也使得《道德经》一书在结构上经由“物理至哲学至伦理至政治”的逻辑层层递进,由自然之道进入到伦理之德,最终归宿于对理想政治的设想与治理之道。也就是从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会秩序的光明正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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