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还未满五年服务期)辞职后还能再考教师吗?

在编教师(还未满五年服务期)辞职后还能再考教师吗?,第1张

在编教师辞职后能马上再考教师编制。

1、教师编制:教师编制就是教育局帮你办好了一切手续,只要不辞职,享受一切福利到终老,就是所说的铁饭碗。

(1)如果是非教师编制的,你的名字不在教育局,工资是学校发的,学校和你签合同的,不续约你就只能走人,工资福利都比编制的人少。这其中涉及最大的就是利益问题,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挤破头也要变成编制教师了。

(2)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和应尽“五险一金”的待遇和义务,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土一点讲就是看病少花或不用花,买房贷款方便等等。交保险费和交公积金大部分由单位出。

(3)有编制的教师享受各种应有的津贴、福利和奖金,部分地区还享有绩效工资。国家正逐步实现教师工资向公务员靠近的政策。

2、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1)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2)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扩展资料

在编教师辞职程序:

1、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5、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6、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服务期未满的在编教师可以申请跨县对调,没有出台教师对调的相关政策。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

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 *** 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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