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吗?

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吗?,第1张

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因此,审计报告除了应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外,还应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载明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时,标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在的城市即可。在实务中,审计报告通常载于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印刷的、标有该所详细通讯地址的信笺上,因此,无需在审计报告中注明详细地址。此外,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主管登记机关管辖区内,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得相同。因此在同一地区内不会出现重名的会计师事务所。


广西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的领取可分为两种方式现场领取和邮寄办理。现场领取为广西省报考所在地市(县、区)财政局负责核发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具体所在地需联系当地的财政局领取。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广西初级会计合格证领取所需材料和须知
本人身份z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z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z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广西省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即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会计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遗失补办须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
(二)按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要求,证书遗失补办每季度安排1次集中办理。请按每季度时间节点将遗失补办材料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补办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z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z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22年广西初级会计职称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市、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2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办理流程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一)现场领取。1本人身份z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2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z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z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

证书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其他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中进行查询。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四、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五、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1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2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z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z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二)按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要求,证书遗失补办每月安排1次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按每月时间节点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由自治区财政厅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六、有关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取证书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认真负责,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9日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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