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准入,什么是终端准入,分析与区别

网络准入,什么是终端准入,分析与区别,第1张

网络准入控制 (NAC) 是一项由思科发起、多家厂商参加的计划,其宗旨是防止病毒和蠕虫等新兴黑客技术对企业安全造成危害。借助NAC,客户可以只允许合法的、值得信任的终端设备(例如PC、服务器、PDA)接入网络,而不允许其它设备接入。

由伯努利提出的极限定理。

伯努利在1713年提出了一个极限定理,当时这个定理还没有名称,后来人们称这个定理为伯努利大数定律。因此概率论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大数定律的极限定理是属于伯努利的,它是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学的基本定律,属于弱大数定律的范畴。

当大量重复某一实验时,最后的频率无限接近事件概率。而伯努利成功地通过数学语言将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表达出来,赋予其确切的数学含义。

他让人们对于这一类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为后来的人们研究大数定律问题指明了方向,起到了引领作用,其为大数定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扩展资料

大数定律是指在随机试验中,每次出现的结果不同,但是大量重复试验出现的结果的平均值却几乎总是接近于某个确定的值。

其原因是,在大量的观察试验中,个别的、偶然的因素影响而产生的差异将会相互抵消,从而使现象的必然规律性显示出来。

例如,观察个别或少数家庭的婴儿出生情况,发现有的生男,有的生女,没有一定的规律性,但是通过大量的观察就会发现,男婴和女婴占婴儿总数的比重均会趋于5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数定律

根据贝努力定理:设某随机事件A的预期发生可能性为P(A);在n次观察中,该事件发生的次数是r,则r出现的相对频率是r/n,它与预期P(A)之间的差不应大于任意指定的正小数的概率在n→∞时,其极限为1,即limP(|r/n-P(A)|≤)=1 上述定理被称之为贝努力大数法则用一句通俗的话讲:当具有同类风险性质的标的越多时,获得的保险损失值就越接近真实的世界,从而可以量化单个的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下面用一个实例来证明这一点 一般而言,观察数越大,其集团性就越稳定,这就是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所谓集团性就是具有一定标志的集团全体所具有的特征即,这种特征是仅对整个团体而言,对于构成此集团的各个个体,则未必是妥当的至此,获得了有关概率法则的两种情况:一是自然科学中的数学概率,具有普遍实用性,也可以称之为绝对概率,它可以使得某种科学结果具有百分之百的可靠性或安全性,如落体的运动法则:S=-1/2g,无论何种物体其自由下落的时间距离关系均适用这一公式,即使是单个实验结果也是如此 另一类是统计学上的概率,它需要一定的统计范围——对于每个个体不一定均能适用,实验的结果也是近似的 一个一个地观察,发生结果混沌无序,但随着数目的增多,混沌逐渐为有序所代替这是支持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理念正是借助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业者建立了各种生命表和费率表,把保险经营从完全沉浸在主观世界带入科学经营的(客观风险与客观概率)世界大数法则成了保险经营的法宝,而且扩展到许多科技探险领域,如石油开采,科学实验,新产品研制与开发等 保险公司倒闭更多的是风险保费不足引起的因为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风险,只有损失超过预期保费才可能产生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入,许多风险转移需求等不得客观概率的产生而产生,进而对以大数法则为经营技术基础的保险业提出了挑战 大数法则分为数学上的大数法则与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保险公司通过分保手段分散危险,是基于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保险所承担的风险有偶然性的,以个别风险而言,很难预测发生的规律。但对同类的事物经过长期的观察,可以找出接近正确的危险发生频率。例如房屋失火,人的死亡,对某一房屋和某一人而言,是无法预测其发生的,但尽可能地汇集更多的人或房屋,观察一定期间,则可测出死亡人数或失火件数发生的或然率。如果观察的人数或房屋越多,其发生的或然率越准确、越规范化。例如,假定每万幢楼房中,平均每十幢楼失火,其或然率为1/1000或0001,但事实上,某年失火的楼房为13幢,某年可能为7幢,因此,差异可能在10的上下各3,也就是说,其不确定性为3/10000或00003。当把观察的楼房增至为万幢时,其或然率仍为0001,但是,每年事实上的差异要减少许多,下表显示了危险单位数、损失数、或然率和不确定性之间的比率: 危险单位数 损失数 或然率 不确定性 1000 1 0001 00 10000 10 0001 000 100000 100 0001 0000 1000000 1000 0001 00000 运用大数法则的原理,可知偶然事故必以一定的或然率发生。换言之,大数法则能利用偶然,以除去偶然。保险也是运用此项特性,将偶然予以必然化。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亦应用此特性,排除偶然的支配,使偶事故符号在预测范围内发生,使保险的经营,因此获得合理化和安定。 再保险中的大数法则就是原保险人将其承保的数额不一,危险性质迥异的各种风险,及时分散于再保险人之间,将自己负担的责任限在一定的金额之内,使之平衡化,在许多不确定的数量中取其最大的公约数,作为自留额。凡承保的业务超过自留限额时,即安排再保险。根据均衡原理,再保险是增加总承保标的件数,降低保险额的平均数字的主要关键。 运用大数法则,在保险实务上,最重要的尽可能地获得多数危险,数量越多越好。其方法有二:一是增加直接承保的危险数量;二是增加再保险所承担的危险数量。就前者而言,保险人往往受主观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如愿以偿,例如,受资本、业务、地域、人事背景等影响。在此情形下,保险人须充分利用第二种方法,接受再保险。 运用大数法则,可将偶然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减少。因此,保险业能准确预测危险的发生。既能预测,就必然会设法和防备或避免其发生。结果降低危险发生的或然率,达到营利和社会安定的目的。 大数法则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客观上必须要有大量的同类的危险单位存在,并且由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危险数量也是足够充分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是,每个危险单位的保额必须要求是均等的,并且每个危险单位是单独地面临可能发生的损失,而无责任累积。保险公司虽然在业务经营中运用了大数法则,但由于种种因素,如没有承保大量的同类危险单位,或每个危险单位的保额不均等等,还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再保险有利于制造大数法则所需要的条件和进一步分散危险。大数法则和再保险是保险业务经营中两个重要的方面,在工作中将它们有效地结合起来,有利于促进业务经营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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