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银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第1张

问题一:银行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其资产和预期收益蒙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的风险具有独特的特点。这突出表现在:属于高负债经营;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货币,且具有特殊的信用创造功能;银行是市场经济的中枢,其风险的外部负效应巨大。银行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 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八大类。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大多数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几乎存在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信用风险是银行最为复杂的风险种类,也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四大类。3. *** 作风险 *** 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丁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 作风险可以分为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并由此分为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聘用员工做法和工作场所安全性有问题,客户、产品及业务做法有问题,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不完善。 *** 作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且具有可转化性,即可以转化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不能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5.国家风险国家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济与金融往来中,由于他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学习。国家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国家的行为引起的,超出了债权人的控制范围。国家风险可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类。国家风险有两个特点:一是国家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国家风险;二是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不论是 *** 、银行、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遭受国家风险所带来的损失。6.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7.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8.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银行战略目标的整体兼容性;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为这些目标而动用的资源;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

问题二:银行风险主要包括哪八大类风险? 贷款收不回来 ...巴塞尔委员会把银行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 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战略风险等八大类。银行最大...

问题三:如何防范银行业务法律风险 面对激烈的竞争,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服务上下功夫,因此,基于营销需要,信贷人员往往在经办业务中不自觉地对客户(特别是老客户、优质客户)作出某些迁就。但是随着借款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存在着借款人及保证人的“道德风险”,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本文围绕具体信贷业务中容易疏忽的几个细节问题来探讨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应注意的潜在法律风险。

1.关于签章方面

目前,部分信贷人员往往注意借款人(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最高额担保合同、贴现等合同上审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而疏忽了法定代表人签字。这可能存在两种潜在风险:一是企业经办人道德风险,即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私自盖章获取贷款或给其他企业提供保证;二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道德风险,即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其未签字为由,不承认债务或保证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担保法》第30条相关规定,借款人和保证人可以“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提出抗辩。

防范此类风险的对策是:对于经常发生贷款的客户,要求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份“委托授权书”给企业经办人,信贷员须注意这份“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有效(须当面验证);对于不常发生贷款的客户,特别是个人客户,确保每笔合同都有签字(不会签字的客户,盖私章并加按指纹)。

2.关于抵押物财产共有人的签字及共有人与抵押人关系证明问题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4条关于“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的规定,信贷人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须要求抵押物财产共有人签字或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决议书”(企业财产设定抵押情况),在实际经办过程中还须注意以下细节:

以私房设定抵押的,在很多情况下房产证上没有登记共有人,这在大部分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会要求共有人签字(实际上是替银行把了一关);但在有些地方的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未作此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取得了合法的“他项权利证书”,也会因此项抵押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导致无效。

尽管《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但信贷人员并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共有人的签字。因为《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又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成为共有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司法解释说明了只要夫妻双方有一张书面约定,那么婚前财产又可以成为共有财产。因此夫妻单方同意的抵押行为(即使是单方的财产)很可能归于无效。同时,在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须注意提供共有人与抵押人的关系以此确定是否是真实的共有人。

3.关于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真实合法性问题

对于公司制企业提供的抵押或保证,银行要求企业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在信贷 *** 作中要注意两点:一方面,注意董事会人数问题。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3-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5-19人,这要审查公司的章程及企业的相关资料,确定该公司董事会人数,及规定的表决比例(如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如果全体股东都有签字则更好;另一方面,须注意董事签字的真实性。这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有些难度,这就要求信贷人员掌握必要的办事艺术,即如何做到既不引起客户反感又能有效防范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4.关于企业出具抵押承诺书的有效性问题

信贷实践中,由于企业产权证书不齐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企业仅签订了抵押合同或抵押承诺书。众所周知,银行要求企业办理抵押的初衷是为了获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而根据《担保法》第41条关于......>>

问题四:银行的主要业务面临哪些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面临以下几种风险:

(1)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

(2)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所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3)利率风险: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了其盈利水平的情况;

(5) *** 作风险:主要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6)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7)声誉风险:该风险产生于 *** 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

以下对上述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一,信用风险

这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指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不能遵照合约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在商业银行业务多样化的今天,不仅涉及传统的信用风险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主要风险,而且,贴现,透支,信用证,同业拆放,证券包销等业务中涉及的信用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本金风险.是指银行对某一客户的追索权不能得到落实的可能性.如呆帐贷款,最终将表现为本金风险. 潜在替代风险.即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交易对手自交易日至交收日期间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其大小根据市场走势向原先预计的相反方向发展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来计算.对银行而言,可能是交易对手违约,而市场又向不利方向发展的情况下,被迫代替交易对手完成原有交易所付出的代价. 第三者保证风险.如果债务人违约不能偿还债务,而担保方或承诺方又不能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就出现了第三者担保风险. 证券交易和包销风险.指的是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和一级市场交易中的风险. 交收风险.指的是资金或证券交与收的过程中,通知时间和实际时间之差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旦有关交收无法执行或交手处理错误,该风险将转化为本金风险. 信贷集中风险.是指银行的贷款只发放给少数客户,或者给某一个客户的贷款超过其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从而使所发放的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二,利率风险

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利率的波动通过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影响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等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三,流动性风险

是指银行本身掌握的流动资产不能满足即时支付到期负债的需要,从而使银行丧失清偿能力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是一种本原性风险,就是由于流动性不足造成另一方面,也是最常见的情况,是其它各类风险长期隐藏,积聚,最后以流动性风险的形式爆发出来.从这种意义上讲,流动性风险是一种派生性风险,即流动性不足,可能是由于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汇率风险等风险源所造成的,银行最终陷入流动性风险中不能自拔.

四,汇率风险

是指本币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使商业银行的资产在持有或者运用过程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五,市场风险

是指商业银行投资或者买卖动产,不动产时,由于市场价值的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商品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不动产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多种市场行情的变动.

六,法律风险

是指因为对法律条文的歧义,变迁,误解,执行不力,规定不细致等原因导致无法执行双边合约,造成银行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七,经营风险

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程序或控制失......>>

问题五:银行支付系统需要注意的哪些法律风险 (1)支付系统风险的种类 ①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支付过程中因一方无法履行债务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的发生源于支付过程的一方陷入清偿力危机,即资不抵债。 ②流动性风险。是在支付过程中一方无法如期履行合同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的区别在于违约方不一定是清偿力发 生危机,而仅仅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如期如数履行债务,但如果给予其足够的时间,该方可以通过变卖资产筹措相应资金满足清算的要求。 ③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指支付过程中一方无法履行债务合同造成其他各方陷入无法履约的困境。系统风险是支付系统构造中各国货币当局最为关注的问题,由于支付系统的运转直接支撑着一国金融市场的运作以及经济活动的进行,支付系统的中断必然造成整个金融市场秩序紊乱 ,经济活动停顿,使整个国家经济陷入危机。 ④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指由于缺乏支付法或法律的不完善,造成支付各方的权力与责任的不确定性,从而妨碍支付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 ⑤非法风险。非法风险指人为的非法活动如假冒、伪造、盗窃等。非法活动严重损害了人们对支付系统的信心,阻碍了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⑥ *** 作风险。 *** 作风险指在现代支付系统运用的电子数据处理设备及通讯系统出现技术性故障时使整个支付系统运行陷入瘫痪的潜在风险。 (2)中央银行对支付系统风险的管理支付系统风险监管是中央银行的职责之一,以美国为例,目前美联储对支付系统风险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大额清算系统当日透支的收费。当日透支是指一个金融机构在一个营业日中其储备账户余额为负。当日透支的存在,使联储银行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为了控制金融机构在联储账户上的当日透支,从1994年4月开始,联储对金融机构平均每日透支进行收费。收费的平均每日透支包括由FEDwIRE资金转移及记账证券转移两部分产生的合并透支额(在此以前,联储对记证券产生的透支不予管理),其计算方法是对FEDWIRE营业间内(目前正常营业时间为十小时)每分钟的最后时间金融机构储备账户的负值加以总计(正值不予计算),再将总透支额除以当日EDWIRE运行的总分钟数得到金融机构每日平均透支额。联储对每日平均透支领减去相当于银行合格资本的10%的部分征收费用。但联储保留根据市场反映情况对征收标准进行修改的权力,联储有权加速对金融机构当日透支征收费用的进行,也可以将费用征收标准加以改变。 ②最大透支量。为限制金融机构在储备账户上当日透支的总量,联储对产生储备账户透支的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最大透支额,即一个金融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产生的净借记头寸总量。一个金融机构的最大透支额的计算等于该机构的资本金乘以一个透支类别乘数。联储为各金融机构设定了五个透支类别,其类别乘数如下: ┌──────┬───────┬──────┐ │ 透支类型 │ 两周平均乘数 │ 单日乘数 │ ├──────┼───────┼──────┤ │高│ 1.5 │ 2.25 │ ├──────┼───────┼──────┤ │ 高于一般 │ 1.125 │ 1.875 │ ├──────┼───────┼──────┤ │ 一般 │ 0.75 │ 1.125 │ ├──────┼───────┼──────┤ │低│ 0.20 │ 0.20 │ ├──────┼───────┼──────┤ │零│ 0.00 │ 0.O0 │ └──────┴───────┴──────┘ 联储在设定透支类别乘数时,可以给金融机构两种选择,一是两周平均乘数,一是单日乘数。联储认为,由于金融机构的支付活动每天......>>

问题六: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一)会计核算风险。其包括的风险有:1、会计基础工作风险。银行会计基础工作,在于真实、完整、及时地对经济业务组织核算,如果核算方法不准确,核算程序不规范,核算质量不高,就容易引发风险。每日大量现金收付,凭证受理审核,科目运用,账户登录和结计等,各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与风险相联系。2、决算风险。商业银行以效益为核心,客观上要求其在符合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有健全的以财务考核为中心的科学的管理制度:财务报告作为考核各级行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财务定量评价最直接、最重要的资料是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由于一些行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吸收高成本资金,呆帐、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有误,应收利息计提标准不合理,不提少提应付利息等,造成银行利润虚盈实亏。3、评价风险。对客户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做认真分析、判断、高估其偿债能力及经营水平,造成潜在风险;对内部夸大信贷资产质量,使一份非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在虚假会计信息的掩盖下通过,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风险。 (二)会计结算业务的风险。结算业务是指各种票据的结算,在银行中介服务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风险主要有:1、诈骗风险。诈骗风险的产生,是由于犯罪分子利用熟悉银行业务的优势,把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作案的对象和工具,辅之以高科技手段,有预谋、有组织地进行巨额的票据诈骗。2、透支风险。是指客户以“三票一卡”中的xyk为作案工具,进行恶意透支。此类风险主要是透支者利用银行管理上的漏洞和时间差作案,严重时会使银行产生很大的经济损失。3、真假汇票识别难的风险。由于造假票手段不断提高而银行识别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因此,在这方面的风险仍然存在。4、汇票贴现风险。汇票到期后,贴现银行无法收回贴现金额。5、承兑风险。汇票到期后出票人账户无足够资金付款。 (三)内部控制风险。这一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部分银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在工作中表现出服务不积极, *** 作行为不规范,从而容易发生会计事故。2、还有个别银行人员品质恶劣,和不法分子内外勾结,肆意侵害银行利益,从而引发经济案件。3、会计岗位设置缺乏应有的互相制约和牵制,造成一些人员违规、违纪,甚至贪污挪用银行资金,给银行带来风险。 (四)滞后的会计运作手段带来的风险。

问题七: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一、定义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程序或控制失控,工作人员失误及欺诈等,使银行面临的风险。二、具体的风险类别1、 *** 作风险a、不按国家规定与 *** 作规程办理业务的风险。b、不按政策规定与 *** 作规程办理存款、贷款、中间业务与金融福生产品等对外业务。c.内部管理与监督不严的潜在风险。2、信贷风险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历史不长,信贷管理体制仍受到专业银行行政化管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a.部门之间缺乏协调。b.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c.信贷风险管理方法相对滞后。d.信贷风险信息不完全。3、利率风险a.利率敏感性缺口风险。b.利率结构风险。c.客户提前偿付借款和支取存款的选择权风险。d.债券投资中的价格风险和再投资风险。

问题八:银行的风险管理部是干什么的 风险管理部就是银行中俗称的后台部门之一。

这里举个例子可以更好的解释,比如说信贷部门有一个客户要贷款1000万,然后

信贷部门就要去查这个客户的资产情况,个人信息等等等资料,查好,然后交给

审计部和风险管理部,他们来审查风险,是否可以放款。

风险管理部就干这种事的,基本属于不干事,因为,资料收集个人信息的集中,

信贷部门已经完成了,然后银行都有自己的风险审查系统,资料电脑里一输,基

本就完事了。

你说他们是干什么的呢?

问题九:银行风险主要包括哪些? 包括信用风险.非法拆借风险.非法集资风险和其他风险,银行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国家风险,竞争风险

问题十:银行风险通常有哪几类 ⑴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

⑵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头寸所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⑶利率风险: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⑷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了其盈利水平的情况;

⑸ *** 作风险:主要在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⑹法律风险: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而造成同预计情况相比资产价值下降或负债加大的风险;

⑺声誉风险:该风险产生于 *** 作上的失误、违反有关法规和其他问题。

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管理难度日趋加大,目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可能存在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导致法律风险发生;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不能够完全覆盖商业银行业务涉及领域,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创新业务,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容易触发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影响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增加金融行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完善法律风险管理。

一、法律风险的界定

在研究法律风险管理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导致风险敞口的可能性,包括 *** 作性法律风险和环境法律风险两类。这一定义是国际律师联合会(IBA)法律风险工作组经研究得出的,目前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同。 *** 作性法律风险,是指因银行自身的 *** 作风险控制体系不充分或者无效,未能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而产生的风险。环境法律风险,是指法律本身导致意外的、不利的后果的风险,即法律的颁布、修订以及废除,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特点

法律风险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风险,与其他风险相区别,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法律风险涉及范围广泛,它广泛分布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二是法律风险具有一定隐蔽性,即商业银行在办理具体业务或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不都是当时产生法律风险,很大一部分法律风险都是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时发生的;三是法律风险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隐患都会转化成法律风险,比如,商业银行违约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或补救,得到另一方的认可或谅解,法律隐患就不会成为法律风险;四是法律风险与声誉风险紧密相连,一旦发生法律风险,会导致社会广泛关注,致使商业银行声誉、财产受到较大损失,并且影响的持续性较强。

三、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建议

鉴于法律风险的上述特点,结合我国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法律风险管理:

(一)确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架构

由于法律风险涉及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因此,商业银行的各个机构、部门均应承担防控与管理法律风险的职责。首先,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应充分认识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制定法律风险管控的基本制度,对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监督检查。第二,明确法律部门的法律风险主管职能。法律部门集合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在防控法律风险方面有着较为突出的优势,因此应明确法律部门主管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包括制定法律风险防控的具体制度、制定日常检查、培训以及应急机制,参与业务制度的制定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等。第三,明确其他部门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职责。由于专业知识、人员配备等方面的限制,法律部门不可能管理到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商业银行其他部门也必须真正负起责任,落实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各项制度,及时与法律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在日常工作和化解法律风险过程中积极支持和配合法律部门。

(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控制度

1、制定系统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目前,关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控制度主要分散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之中。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较为具体的指导员工在从事具体工作同时防范法律风险。但其缺点是,对于法律风险管理没有明确、系统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条线,不利于法律风险的全局性、系统性管理。因此,商业银行可视自身情况考虑制定系统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2、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流程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法律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应区分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流程化管理。在新业务开展之前,应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确保新业务合法合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对业务涉及的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查,严格用印管理;在业务办理完毕之后,应开展针对合同等法律文书管理、实际履行情况的检查,排查法律风险,对发现法律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

目前,商业银行普遍能够对业务开展的事前和事中进行法律风险管控,但对于法律风险的事后监督检查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商业银行针对合同等法律文书的管理和实际履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对现行制度合法合规性的专项检查较少,多是在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检查中一并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检查。但是,由于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的检查主要侧重点是业务本身是否符合银行业务制度规定,并且进行检查的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对合同等法律文书及现行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隐患并不能及时发现。因此,商业银行应重视法律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对合同等法律文书及制度的检查,从法律专业角度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3、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化解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发生后,并不一定最终造成声誉及财产损失,如果及时、主动地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交涉、应对,可大大提升化解风险或降低损失的可能。因此,商业银行应建立一个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应急机制,即在法律风险发生后,以最短时间报送决策者,决策者与各专业部门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再交由合适的人员处理,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开展工作,确保风险不扩大并尽可能缩小,最终实现化解风险或降低损失的目标。应急机制的制定应明确沟通的渠道、牵头的部门和责任人员,避免沟通不及时或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使商业银行丧失主动化解法律风险的有利时机。

(三)加强法律培训,营造法律文化氛围

商业银行的任何经营行为都以人为载体开展起来,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增强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意识、在商业银行内部营造出法律文化氛围,对商业银行合法经营、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应尽快评估本机构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的整体水平,针对评估结果积极开展循序渐进、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法律素质。法律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着眼基层,紧密结合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将与商业银行重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培训的重点内容。

(四)科学配备法律工作人员

法律工作人员是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力量和专业人员。但是,目前商业银行的法律工作人员却普遍不足。在人员紧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法律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的及时补充、自我提高的速度也较慢,不利于商业银行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商业银行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规划目前所需法律人员的数量,逐步实现法律人员的充足配备。在合理分配工作岗位及工作量的同时,建立科学高效的正向激励机制,调动法律工作人员主动进行法律风险管理的积极性。此外,商业银行也应合理制定法律工作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

全员营销是银行获得强大市场竞争力的方法。

首先,全员营销是指4P(Product, Place, Promotion, Price), 和4C(Customer, Convenient, Cost, Communication)。

首先,如果一个银行有它自己的产品(Product), 而且该产品满足消费者(customer)的需求,并且其他银行不容易模仿这种产品,那么银行就建立了相对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如果银行把能办理该业务的分支(place)放在一个消费者很容易触及到的地方(Convenient),那么银行在明里暗里凭借它产品吸引潜在的消费者,从而又建立了相对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再者,如果银行能有效的控制成本,并提供对消费者而言合理的价格,它又建立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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