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法人,但是由丈夫一手管理。做了违法乱纪事。妻子要担什么责任

妻子是法人,但是由丈夫一手管理。做了违法乱纪事。妻子要担什么责任,第1张

妻子是法人,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承担行政及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原文

明确谈话的目的

有的时候,我们并不需要直接提出请求。比如说,在房间里看电视的孩子叫道:“妈,我口渴了。”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她是希望妈妈给她拿饮料。

然而,在另一些时候,我们也许只是说出我们的不快,却误以为别人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例如,一位太太和先生说:“我叫你带瓶酱油回来,可是你忘了。好烦啊!”也许,太太是希望先生马上出去买酱油。但她先生可能会以为她只是在指责他。如果我们只是表达自己的感受,别人可能就不清楚我们想要什么。

更为常见的是,我们在说话时,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表面上,我们是在与人谈话,实际上,更像是自说自话。这时,我们的谈话对象可能就不知道如何回应,甚至会感到局促不安。

有一次,我乘火车去机场,坐在我正对面的是一对夫妇。对于赶飞机的人来说,慢速行驶的火车是十分烦人的。过了一会儿,对面的那位先生就气冲冲地对太太说,“我从没有见过开得这么慢的火车!”他太太看起来有点不知所措,什么话也没说。通常,大多数的人在没有得到期待的反馈时,会将所说的话重复一遍。这位先生也是如此。接着,他就高声喊道:“我从没有见过开得这么慢的火车!”

太太看起来更加局促不安。她转过头去,和他说:“这趟列车行驶的速度是由程序控制的。”我不认为,她先生会对这样的回答感到满意。事实上,她先生更为恼怒,更大声地嚷道:“我从没有见过开得这么慢的火车!”这时,太太终于失去了耐心,厉声地说:“那你想我怎么样?下去推火车?”于是,两个人都处于痛苦中!

这位先生想听到什么呢?我相信他想要的是理解。如果他太太意识到这一点,她也许会说:“你希望火车开得快一点,是担心误机吗?”

在之前的对话中,太太感到了先生的不安,但不清楚他想要什么。然而,如果一个人提出了明确的请求,却没有提及感受和需要,也有可能导致交流的困难。例如,如果父母问“为什么还不去理发呢”,孩子一般会把它看作是命令或指责。如果父母想避免误解,那么,他们可以先说出感受和需要:“你的头发这么长,我们担心这会影响你的视线,特别是在骑自行车的时候。去理发好吗?”

有些人也许会说,“我没有什么请求,只是随便聊聊。”然而,我相信,我们在和另一个人说话的时候,总是希望有所回应。也许,我们想要的只是他人的理解——就像那位乘火车去机场的先生,我们希望有人倾听并了解我们的处境。或者,我们期待的是如实的反馈——我们想了解他人的真实想法。当然,有时我们希望他人采取某种行动。对自己的认识越深刻,表达越清楚,我们就越可能得到称心的回应。

我的重述

这篇拆页主要讲了说话时要让对方听明白自己真正想说什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用语言向对方准确的表达出自己意思的简单方法。

首先,要在说话前弄清楚自己的需求和真实意思是什么;其次,和善且简要的说出自己对某事的感受;第三步,简要的说出你对某事的需求。

在原文举的例子中,那位很想要丈夫马上帮她卖瓶酱油的女士由于只是在话语中表达了自己的疑惑跟烦心,而没有明确的表达需求,所以就只是让她丈夫感受到了指责,而不知道到底该做些什么才能帮妻子。//

在另一个例子中讲了乘坐火车的两位想要赶飞机的老人的对话情节,在那位老先生不断的嫌火车慢的抱怨声中,他的太太的反应就是从“不知所措”逐渐变成“失去耐心”的糟糕状态,其实质是:老先生一直不断的重复着自己的不满情绪,又得不到理解,而老太太一直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帮老先生感觉好些,甚至连她自己都觉得很冤枉。最后还有让孩子觉得被命令和指责的那个家长的疑问句,都是错误的表达方式。

这里的“明确谈话的目的”的方法,其实就是帮你清楚表达自己的需求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几乎你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需要对方有所回应的,所以你什么样的说话方式就会收到对方什么样的反应。如果你只是处在感受中,认识不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话,那就很难再明确表达出需求,无法让对方给你想要的回应。所以这个方法更适用于你对自己当时的想法有清醒认知的时候。

有时候你可能会觉得只要语言简练,只表达出自己的需求就可以了,但对方的感觉你可以不管吗?又或者有些时候你只是想要对方理解一下你的心情而没有更多的需求了,那是不是只要你有情绪,对方都会买你的帐呢?因此说话前还是需要“三思而后行”,明确你谈话的目的,并得到你想要的回应。

情绪稳定是一个成年人需要具备的基础能力,很多幸福的生活、健康的关系,都毁于情绪失控,前不久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对夫妻吵架,丈夫一时间情绪激动,开着车载着妻子一起冲入了河道里,所幸救援及时两人都安全无事,但不是每次都能有万幸,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偏僻来不及救援的地方,那么就有可能失去生命,情绪不受控有时候真的会害人害己,那么作为一个成年人要怎样控制自己的情绪呢?

首先就是要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变化,确认并且接纳它的存在,每个人都不是完人,肯定会有情绪爆发的时候,当我们意识到情绪来临的时候,应该给自己的心理设置一个警觉程序,但发现自己的情绪不受控的时候,尽量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来,不要去计较事情本身和争论谁对谁错,因为这个时候不管说什么话做什么决定,都是不理智的,最好是把问题晾在一边,等自己冷静下来再处理。

其次就是要学会换位思考,世界上不只有单纯的对与错,还有不同的立场和看法,不要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也要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想一下,或者是把自己摘除,站在事情本身作为一个上帝视角去思考,心情则会变得平静和明智,一切脉络也变得清晰起来。

最后就是用行动代替思考,很多事情就是越想越烦,你越想要摆脱一件事情就会越受到它的干扰,与其解决情绪,不如解决情绪的源头,事情解决了,心情自然就会变好,东西丢了就去找,找不到就再买一个,工作完不成尽量多做一点是一点,和人发生矛盾不要总想着赢,搞清楚各自的核心需求,互相理解包容才是双赢。

我们先来听一位校长讲述的故事:我被任命为校长好几年了,回顾这几年的工作,虽然说不上有功劳,但总还算是勤勤恳恳地努力干吧!我每天都是最早到校,最迟离校。到校后要巡视全校,离校前也要到处看看。几年如一日,一走一看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黑板上画着大乌龟,有的班级垃圾在教室门口,有时教室里已空无一人,日光灯大放光明……我揩净了黑板,扫净了垃圾,关掉了日光灯,一一作了处理,觉得不虚此行。我们校学生来源欠佳,孩子们顽皮得很,经常吵吵闹闹,瞎起哄。作为校长总不能熟视无睹吧!每周我要处理好几起这样的事件。有的当场教育了事,有的居然还敢顶嘴,于是我就一把拖到校长室,严肃处理。这样做有时花半天功夫,虽然很累,但是对孩子进行了教育,总算是尽了校长的职责,还是感到欣慰的。在一所中学里,学生的事要管,教师的事当然更要管。一位教研组长的父亲去世,我带了教导主任和教师代表去吊唁,下午四五点钟,才拖着疲劳不堪的身子回到家,可是心里很坦然,因为我对知识分子的工作算是做到家了。一位女教师经常闷闷不乐,原来是丈夫与她闹离婚。

“名分”这种理念的源泉是孔子的《春秋》。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在名分观点上,继承发扬了孔子的思想。“名分”,可以说是儒教理学中的代表思想,在这样的理念下,中国维持了数千年的文明。古代中国人十分讲究名正言顺,因为,那时候“名分”才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

譬如: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虽然,一个男人可以有许多的女人,但是,正妻和妾室却有实质的不同,男人的原配通常享受使唤妾室的权力。即便如此,实际情况可能会与之有所出入。因为,有些貌美的妾室会借助自己的外貌优势,从而,获得丈夫给予的特权。

甚至,有时候妾室的权力会越过原配在家中享有支配的权力。

妻妾在家中争宠、争权,而臣子又何尝不是在官场上争权、争势呢?

因为,帝王在权力的分配方面,也遵从正室搭配偏房的结构。这里的“正室”指的是:以宰相为首的官僚体系。这些人,基本上算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但是,帝王为了避免一家独大,便会在“正室”之外另起炉灶,让“偏房”代行自己的权力。

那么,官场上的“偏房”又指的是什么人呢?

在《清稗类钞》中,收录了晚清大使郭嵩焘的一篇史论:

“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郭嵩焘列举的这些与君王共事的人物,基本上都可以纳入隐形权力集团。在表面看来,这些人并没有治理天下的权力,但是,其却凭借与权力核心的紧密关系,实现对朝政的长久把控。他们相较于正统的官僚系统,显然就是因为受宠而得势的“妾室”。

“独裁专制”虽然是对古代帝王权力的综述,但是,具体的情形却与之有所不同。因为,从汉代以来,除了一些才华出众的帝王能独立处理朝政事务之外,基本上,皇帝独裁的情况是不多的。像郭嵩焘说的那样,虽然称作君王,却没有独裁的实力,所以,并不能有所区别。

然而,出现这样的问题,则在于权力被谁“分寄”。

皇帝与宰相一同治理天下,其实,也是很正常的制度安排。因为,君主向来都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和象征者,但是,却没有必要事事亲力亲为。而朝中的宰相作为首脑,他的责任就是辅佐天子,处理政事,基本上什么事情都要管,这也是明代之前确立的正式制度。

宋朝曾有一位官员对皇上说:“权归人主(皇帝),政出中书(宰相),天下未有不治。”可以说,宰相的执政权力是由国家的制度所赋予的,它也是被正统所承认的。所以,若有君王故意绕开宰相发号诏令,则被认为是一种违背制度的行为。

因此,用古人的话来说:“不由凤阁鸾台(宰相机构),盖不谓之诏令”;这样的“诏令”甚至会受到臣下抵制,“凡不由三省(宰相机构)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非正式文件),不足效也”。

可见,帝王和宰相的权力是相辅相成的,这种权力分配制度也是合法合规的,所以,西汉时出现与宰相共治天下的局面,也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却不正常,即:与外戚共治天下。

要知道,外戚依赖的,不过是其与统治阶级的特殊关系。由私人关系衍生的权力,其实,算是一种制度之外的隐形权力。若将宰相统领的官僚集团比作帝国的“原配”,代表正统的权力体系;那么,外戚这种隐形权力便是帝王的“妾室”,算是一套没名分的“副权力系统”。

“正室”与“偏房”共存局面的出现,最初是由汉武帝开启的。当时,刘彻自视能力很高,不愿意事事经过宰相,便直接将宫内的宦官、外戚、尚书等组建成了一个“内朝”。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内朝”便将“外朝”这个正式权力机构的代表架空。

从正式名分来说,当时的内朝组成人员并没有什么权力执政,甚至,其中的一些人还并不是朝廷任命的正式官员。但是,这些人却因为被帝王视为亲信,所以,不仅能提前预知政事,连隐形的权力都特别大。有时候,内朝的权力完全能够与外朝对峙,甚至凌驾于外朝之上。

但是,内朝的权力无论多大,其终究是一个没有名分的“妾室”。也正因为其权力缺少合法性,所以,只能紧紧依附帝王,依靠他们之间的私交来维持权力。而这,不仅使得内朝人员特别听从皇帝的指挥,还使汉武帝实现了自己独裁的目的。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曾经一手扶持起来的内朝,居然也有不听话的一天。在刘彻去世之后,国家理所当然的出现了外戚干政的情况。最终,西汉葬送在了外戚王莽手中,这也是历史的诡异之处。刘秀在建立东汉后,他充分吸取了西汉外戚干政的教训,通过设立“尚书阁”来架空三公的权力。

之后,一切的命令和诏书,都需要经过尚书台来禀告皇帝,并最终由皇帝决定。当时,人们称其为“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这种分配权力的模式,其实,也是在“正室”之外另设“偏房”的手法,最后,皇帝再借用“偏房”实现独裁专制。后人评价“两汉政出于二”,无论西汉还是东汉,基本都是复式的权力结构。

但是,这种“政出于二”的权力结构,也是两汉的最大问题。同当初刘彻组建内朝的初衷一样,光武帝也建立了尚书台这个“偏房”权力系统。刘秀的本意是要遏制,甚至摆脱正式权力体系对皇权的控制和威胁,但最后,却是闹剧再次上演。羽翼日渐丰满的“偏房”,最终,还是脱离了主人的 *** 控。

光武帝死后,其曾经建立的尚书台,却没有如他所愿控制正式权力的扩张。在东汉后期,豪族及外戚等权势大臣,纷纷用“录尚书事”的幌子进入了尚书台,最后,垄断了朝政。

建安元年,曹 *** 通过“挟天子以令诸侯”接回了汉献帝。他当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皇帝赐给自己“录尚书事”的权力。倘若君王想要夺回自己的权力,就必须另外扶持一个“偏房”,也就是所谓的副权力系统。东汉后期的朝堂,基本上是宦官和外戚轮流干政。

东汉的皇帝与臣子为了权势争斗不止,但最后,却是权臣取得了胜利。东汉最后被门阀和权臣瓜分殆尽直至颠覆,之后,唐代的君王们为了限制正式权力系统,便另外设立了宦官干政。但是,这些“偏房”就像不可逆的程序,一旦开启便无法回头。唐朝末期的宦官,手中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大。

这些宦官不仅凌驾于正式权力之上,甚至还 *** 控帝王的废立生杀,可谓是权势滔天。一直到宋朝,正式的权力系统才得到应有的尊重。因为,宋朝并没有设置所谓的“偏房”,像宦官、外戚以及亲信等隐形权力群体的发展都受到了相应的遏制。当时,即使是天下之主皇帝,其在处理政事时,也不能独裁专制。

南宋时,曾有一个内廷国手向宋孝宗求官,但当时的官职却不是皇室私有,所以,随便授予别人是违背制度的。这个国手的意思是求皇帝法外开恩,但是,宋孝宗却回复:“降旨不妨,恐外庭不肯放行”。便让他去求宰相,但宰相,却是“坚执不从”。所以,宋孝宗最后只能哀叹一声:“书生难与他说话!”

这个所谓的国手每天都陪宋孝宗下棋,所以,他和皇帝的私交特别好。按理说,这样的情况,国手赵鄂应该拥有一定的隐形权力,但是,因为宋代的权力分配比较健康,所以,皇帝也并不敢随意破坏这种权力结构。但遗憾的是,这样的局面却没有维持多久,宋朝的天下便被忽必烈给“共掉了”。

至此,皇帝对正式权力系统尊重的局面不再出现,最后,宋朝也难逃“共”天下的圈囿。之后,到了明清时期,朝堂之上又出现了宰相、太监及胥吏共同治理天下的尴尬局面。

从汉代开始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设立“偏房”,继而架空“正室”的权力,并最终借用这种隐形权力集团控制正式的权力系统,其实,已经成为了帝王意图独裁的不二方法。

那么,为何帝王们上位后,都急不可耐地要设立“偏房”来对付正式的权力系统呢?

其实,这是因为从汉唐至明清这一段时期内,中国还未形成现代化的政治体系。所以,向来至高无上的君主权力,被复杂又呈现科层化的官僚系统所制约。这种官僚体系越是完备,帝王权力经过的分流程序就越多,其自然享受不到至高无上的专断快感。

于是,这些帝王们往往特别热衷于越过这些复杂的官僚权力系统,继而建立属于自己的“偏房”。之后,这些由亲近的臣子及外戚等组成的非正式权力体系,虽然,非常的简陋,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帝王的权力野心。

但帝王们通常容易忽略的是,这些非正式的权力容器,也会随着时间和帝王的信任渐渐固化,从而,成为同正式权力体系一样的存在,而且,这种“偏房”常常会反过来分化帝王的权力。换句话说,就是“偏房”掌握权力越久,其就会慢慢演化为“正室”一般的存在。

像汉代的尚书,其本来是帝王的私人秘书,但到了唐代,却成为了正式的宰相机构。虽然,后世的君王们为了手握权柄,依旧不断设立类似“偏房”的权力容器,但不变的是,历史仿佛给那些独裁的皇帝下了魔咒,这些权力容器最后都重蹈了覆辙。

曾经坚持“大权不可旁落”的帝王,可能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那就是:

“分散在官僚系统内部的权力,虽然不容易被皇帝摆布,但是,政权的颠覆可能性却并不高。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坚守着名分的界限,并且,持续受到规范性和程序性的控制;‘偏房’与之相比,虽然,拜托了正式官僚体系对君权的控制,但是,若一旦失控,便会出现颠覆性的局面。”

很好的例子:西汉皇帝刘彻妄图设置内朝削弱宰相之权,可后来,内朝中的外戚不仅 *** 控朝政,还颠覆了西汉;东汉光武帝将三公闲置,独独依赖尚书台,但最后,尚书台的领头人却“挟天子以令诸侯”;明朝的朱元璋则干脆取消宰相,启用内阁,但是,这个“偏房”却培养出“九千岁”这个权力怪胎。

帝王想要借“偏房”独揽大权,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越是高度集中的权力,越容易被隐形权力集团窃取。只要皇帝软弱,抑或懈怠不理政事,国家的政权便会立刻落入这些“偏房”手中,我们姑且称之为“偏房的陷阱”。而这,也是为什么历代接连发生近臣颠覆朝政的根本原因。

郭嵩焘认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实际上,独裁者根本不能忍受权力被分流,但是,他们却缺乏长远的考虑,更看不到独裁专断的陷阱。所以,最后其与“偏房”共天下,乃至被“偏房”毁了天下,也算是咎由自取。

      丈夫在外欠债,不知情的妻子也被列为追逃对象,就连王雪自己的婚前房产也被冻结。另一案例中,丈夫生意失败,音信全无,债主追上门来,他的钱不都给你们花了吗?他欠了钱,当然该你还。

两个案例,两个被要求替夫还债了,他们是否能保住自己的财产?夫债要我还

2017年冬天的一个夜晚,身为全职妈妈的王雪忧心忡忡、彻夜未眠,丈夫高一凡是一夜未归,电话关机、微信不回。

清晨六点多,丈夫一脚踏进家门,王雪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没等她发问,高一凡将他拽进屋里,哀求着说:老婆,为了我们这个家,你一定要帮帮我呀。”

一听这话,王雪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事情一定不简单,她按耐住慌张,勉强自己听完丈夫的话。

据高一凡讲,这几年他生意扩张得很快,一年多前,恰逢生意周转不开的时候,遇见了富婆郭梦洁,在资金和资源上给了她很多帮助,可没曾想这个女人居然爱上了他。

高一凡不好意思拒绝,两个人就交往上了。高一凡说,老婆,我对他只是感激,我的心里只有你和这个家呀,本想着等还完钱我就跟她说清楚分手的,可是她非逼着我跟你离婚跟她结婚,我不同意,昨天晚上她就带着一群人逼我还钱。

听到这番话,王雪心里既愤怒又难过,这还是那个充满阳刚、温柔、体贴的丈夫吗?

四年前,王雪遇见了高一凡,那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当了一名理财规划师,业务做得很好,收入也很高。

一次朋友聚会上,她认识了高大帅气的高一凡。高一凡的身份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CEO,还是股东,事业有成。

这以后啊,高一凡通过王雪购置了不少的保险产品,两个人越来越熟络,很快,高一凡用他的帅气、阳光、成熟、体贴征服了王雪的芳心,半年后,两个人结婚了,并有了他们爱情的结晶。

三年多的时间,王雪生了两个小孩,小的那个还不到一周岁,有了孩子以后,王雪也不着急工作,安心照顾着家庭,婚后的高一凡越来越忙,王雪偶尔有些小情绪他都会耐心安抚说公司正在接洽好几个大项目,正在发展的关键时刻,等度过了这一段,公司就会上一个大台阶,家里的生活品质也会发生一个飞跃。

丈夫为了这个家四处奔波,王雪常常是一个人在家中料理一切,她相信当丈夫事业稳定后,一家人一定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但谁知到头却换来的是丈夫的背叛。

现在丈夫恳求王雪帮助自己,那么他要让王雪做什么?王雪会答应吗?

丈夫高一凡一夜未归,进门就哀求王雪为了这个家一定要帮帮他。

王雪左右思量,她的内心是怨恨高一凡的,但一想到两个孩子为了他们能有个完整的家庭,能跟亲生爸爸生活在一起,这口气必须硬生生地吞下 ,她决定选择原谅,所以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娘家父母,反而以高一凡公司需要周转为由,从父母那儿借来了一百万元,让高一凡还给那个梦姐,从此一刀两断。

王雪的隐忍换来了短暂的安宁,貌似和睦的生活持续了三个月。就在她以为生活可以恢复平静的时候,却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告诉她丈夫高一凡涉嫌诈骗,已经被控制,通知她去取拘留通知书。

王雪犹如五雷轰顶一般,到了派出所,由于侦查阶段家属不能见到嫌疑人,王雪只能焦急地向警察打听高一凡到底犯了什么事,警察同情的看着她,让她上网去看一篇帖子,就会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了。

王雪根据警察的指引,在网上找到了这篇帖子。这是一个名叫梦衣的女网友的发帖,讲述的是她如何被骗钱、骗色的过程。

梦衣是一位老师,恰逢二十多岁的适婚年龄,在一年多以前,她遇见了一个叫高进的人。

高进称自己从英国一所著名的高校毕业创业,开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年轻有为、长相不凡的高进让梦衣感到非常的满意,就在半年前,高进向梦衣求婚成功,两个人欢天喜地的筹办婚礼。

高进说他有套别墅,因为没有成家,所以一直闲置着,现在准备拿出来装修作为婚房。他还许诺要在马尔代夫给梦衣一场永生难忘的婚礼。

就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高进公司需要周转,梦一场陆陆续续地借给了未婚夫一百多万,可几个月过去了,婚礼的事丝毫没有进展,梦衣尝试着提出要去看看婚房的装修情况,高进以各种理由推脱,这让梦衣感到不安,她突然仔细一打听,才发现自己这位未婚夫的真名压根儿就不叫高进,而叫高一凡,意识到自己受骗了,梦衣迅速报警。

警方做立案前调查时,高一凡一口答应马上还钱,并且没几天就先还了一部分,因此警方暂时没有对高一凡作刑事立案。可这个高一凡还了那五十万就再也没有了下文,最后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

梦衣再次到派出所报案,这一次高一凡因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王雪心里倒吸一口凉气。

她总算明白了,高一凡一开始就没有跟她讲实话,他哪是傍上了什么富婆,分明就是在外面骗财骗色,上次所谓被富婆困住了,其实就是被警察给逮起来了,接受立案前调查几个月后又因为老问题没解决被抓起来了。

可是王雪娘家钱可是给了高一凡一百多万呢,这都用去哪儿了?结婚三年的丈夫竟是个诈骗犯,他曾经给丈夫的钱也不知去向,换来的不仅是丈夫的背叛。

丈夫欠下一身的债,她被牵连,要求一同还债,还被债主告上法庭。这套房可是未来给她和孩子遮风挡雨的地方,如果没了,难不成她还得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啃老?丈夫欠的债,难道她都要被迫共同偿

警察告诉王雪,根据高一凡的供述,王雪筹来的钱他只还了五十万元给梦衣,剩下的钱都用来堵别的窟窿了,因为他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欠下不少的外债,债主们一个比一个催得紧,他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甚至不惜去骗女人的钱。

此时此刻王雪的心都要崩了,全新的托付换来的不仅是丈夫的背叛,还有丈夫欠下的那一身的债。

她想离婚,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也想知道丈夫最终会有什么下场,就去咨询了律师。

律师说,目前高一凡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即使起诉离婚,法院也无法安排开庭,而且以高一凡的涉案金额来看,最少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离婚的事只能等等,离婚可以等,但生活不能等。看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王雪忍住眼泪鼓励自己一定要坚强。

但就在王雪想要重新投入工作的时候,她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有人把她给告到法院了。

高一凡的表哥因民间借贷纠纷将她和高一凡一起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高一凡向他借了三百万元到期未偿还,更可怕的是,高一凡的表哥同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就连王雪自己的婚前房产也被冻结了。

王雪心急如焚啊,这套房可是未来给她和孩子遮风挡雨的地方,如果没了,难不成她还得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啃老吗?更何况像这样的债务很可能并不只有一笔,如果债权人都来找她,这以后的日子是没法过了。

王雪再一次找到律师咨询,他究竟是否需要对丈夫的债务承担还款义务。

这里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案中,王雪从未参与高一凡的经营活动,对其债务并不知情,并且三百万元的债务金额极其巨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因此,除非原告能证明该笔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否则王雪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案件开庭前,经过律师劝解,高一凡的表哥撤回了对王雪的起诉,仅保留起诉高一凡个人。

他叹了口气说当初借给高一凡钱的时候只想着亲戚一场,能帮则帮,可哪知道这个混账满嘴的忽悠,放着踏实的工程不做,跑去炒期货赚快钱,早就亏得一塌糊涂。

这些年身边的熟人他都没少坑,王雪呀,你也是委屈找了这么个人。

王雪一直以为丈夫曾经是爱过她的,可是听了这番话,她开始怀疑丈夫对自己是否曾有一刻的真心。

三年多的婚姻,王雪现在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真正了解过丈夫,丈夫所展示出来的一切都是假的,对自己的承诺是假的,王雪一直活在欺骗中,现在丈夫因诈骗罪被抓,自己也已经开始受牵连,后面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其他债主上门讨债

此时她委托律师会见高一凡,提出离婚,没曾想高一凡却提出要求说离婚可以,但王雪必须给他一大笔钱用于偿债,否则这个婚就别想痛快的结束,他天真的以为只要还清了债务就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时候王雪才明白,高一凡只会想着拉上自己来做垫背,她对高一凡彻底死心,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法庭判决离婚。

此时高一凡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人们常说,婚姻需要信任,但信任绝不是盲目的、无原则的托付,而是要建立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否则你付出的信任不仅不能守卫婚姻,反而会变成一把尖刀,害得自己遍体鳞伤。

案例中的王雪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别有用心的丈夫高一凡欺骗,导致官司缠身、人财两空。

其实无论感情好与不好,夫妻之间都应该有清晰的财产约定和规划,避免因一方的错误导致满盘皆输。

下面这则案例就是一个鲜活的教训,她嫁给一富商,谁知几年后富商生意失败,欠债累累,现在离婚,我还能把这房子留给你和孩子住,再晚了怕是什么都顾不上了。

离婚后前夫音信全无,她被债主追债,陈辉不是你老公吗,他的钱不都给你了。阿蒙他欠了钱,当然该你还,婚也离了,房子也归女方,为什么还会被查封?他真的要替前夫还债吗,夫债要我还。

2017年冬天,钟珊珊从幼儿园把儿子接回家,走到门口却发现家里的大门敞开着一群凶神恶煞的人,或坐或站的霸着客厅,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珊珊的母亲正着急地拨打着电话,父亲呢小心翼翼地在端茶倒水,一看到珊珊一个彪悍的大个子,立马冲她嚷道:正主来了,快还钱。

姗姗不解,我不欠谁钱?男人嗤笑一声,陈辉不是你老公吗,他的钱不都给你花了吗?他欠了钱当然该你还

害怕孩子受惊,姗姗赶忙将孩子搂在怀里,那人开始打电话,说什么你要再不还钱,我只能把你的老婆、孩子带走了,什么时候给钱,什么时候来接人?

珊珊一家人又气又急,珊珊母亲忍不住哭出声来,这都造的什么孽呀,谁来帮帮我们呀。要知道,珊珊单纯本分,从不惹事生非,能惹出这么大事儿的正是她的前夫陈辉先生

珊珊出生在富裕的家庭中,是独生女儿,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出落得亭亭玉立、乖巧懂事,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做会计工作。

一次公司年会上,姗姗演奏了一曲古筝,不一会儿老板过来邀请她跟一位嘉宾合奏一曲高山流水,两个人的古筝、二胡合奏惊艳了现场

这位嘉宾叫陈辉,是公司老板的特邀贵宾,据说啊曾在某地政府部门担任要职,后来下海创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

年会后陈辉要走了珊珊的电话号码,还加了微信,有事没事的跟珊珊联系着,他比珊珊大二十岁,这也好,阅历多,珊珊有什么难题总喜欢向陈辉请教,而陈辉对珊珊也是有求必应,公司有什么活动他也总会到场,老板知道了他的心思,索性给两个人做起了媒人。

对于珊珊来说,他一直把陈辉当长辈来尊敬,虽然和陈辉在一起有着特别多共同的话题,虽然她也越能感受到来陈辉的爱意,但姗姗一直都没有往恋爱的方向去想。

那么现在面对老板的公开撮合,姗姗的内心能动摇吗?

珊珊的内心也曾有过犹豫,毕竟陈辉年长太多,而且曾有过一段婚史,但日子长了,陈辉那兄长慈父一般的体贴让珊珊渐渐的离不开了

得知女儿跟陈辉谈恋爱,姗姗的父母坚决反对,要知道陈辉可只比珊珊的妈妈小六岁呀,这年老以后珊珊能幸福吗?

陈辉一次次上门表忠心,却被拒之门外。珊珊没有违抗父母的意思,却从此不再接受任何相亲。

而在此期间,陈辉从未停止过努力,他想尽一切办法博取珊珊父母的欢心,时间融化了珊珊父母的决心。

生下了儿子,陈晖更是体贴地让姗姗留在家里享受亲子时光,不再工作,可贵的是,不管工作再忙,陈辉总会想着回家的时候给家里人带点各自喜欢的食品啊、日用品啊,他对家人的殷勤周到,令姗姗对他非常信任和依赖,老两口也对这个女婿越来越满意。

试想如果找一个毛头小伙做女婿,哪可能方方面面做得滴水不漏。

陈辉的殷勤周到让老两口越来越满意,姗姗也越来越信任和依赖陈辉,陈辉的房产生意做得很大,出于信任,老两口开始把积蓄慢慢地投入到陈辉的项目中,以求高额的回报,但这也成为了老两口日后最后悔的事情

陈辉又收购了一个度假地产项目,为了筹集资金,他四处借钱,不惜将他名下所有的房产都抵押出去,姗姗妈妈提醒要注意风险,可陈辉笑着说,妈,这个项目我就算不建好了卖,中途转给别人,那也是稳赚不赔的,您就放一百个心吧,我那点风景好、空气好、水好,要不你们也买一套,没事儿的时候带着亲戚一起度假去

觉得女婿说的有道理,老两口愣是拿出了自己最后的积蓄投资买下了一套度假房。

好景不长啊,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就因为一笔贷款未及时发放,整个资金链断裂,项目成为了烂尾房,陈辉瞬间从富翁变成了负债。一波一波的债主上门催款,他根本不敢去办公室,整天躲在家里。

姗姗父母曾劝他赶紧把项目卖出去,哪怕亏损一些也没关系,可陈辉不愿意,他觉得留着项目总会有一天可以东山再起,可时间越长,亏损越多, 陈晖越来越焦虑却无计可施,老两口一生的积蓄打了水漂,家庭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

一天,陈辉主动提出离婚,理由是不想连累姗姗一家人,他说我现在欠了很多债,现在离婚我还能把这房子留给你和孩子住,再晚了怕是什么都顾不上了,虽说陈辉害得父母一穷二白,但毕竟对自己好过,姗姗带着一丝留恋同意跟程辉离婚。

珊珊并不是个贪图钱财的女孩,所以陈辉当初买的婚房登记在陈辉自己名下,可直到离婚前她才知道,原来这房子是贷款买的,陈辉只付了三成首付,每个月按揭都得还上两万,更麻烦的是,这房子上除了按揭贷款外,还有一笔约五十万元的抵押贷款需要偿还。

陈辉跟珊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珊珊所有,由珊珊负责每月还月供,陈辉负责偿还五十万的抵押贷款,不足一岁的儿子由珊珊抚养,陈辉每个月支付三千元的抚养费。

刚离完婚陈辉就消失不见了,不仅没有偿还抵押贷款,就连儿子的抚养费也一分没有付过。

失去依靠的珊珊重新开始工作,业余还做着兼职,努力的带着一家老小好好生活。

谁也没想到啊,两年后居然有债主找上门来,这群人找陈辉要钱不成,居然真要把珊珊母子带走,拉扯之间,幸好邻居及时报案,警察赶来,这群人方才罢休。

当晚姗姗父亲不堪打击,突发脑溢血死亡 ,从此以后,珊珊与年迈的母亲、年幼的儿子相依为命。

此时的姗姗已经对失踪的陈辉没有任何指望,只盼着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好好的生活下去。

但突然有一天,姗姗被告知她唯一的这套房子要被执行查封了。

珊珊和陈辉不是离婚了吗?房子也已经归珊珊自己所有,为什么还会被查封呢?

原来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珊珊所有,但是因为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房子仍然在程辉的名下,债权人申请执行陈辉的财产 ,这套房首当其冲的被查封,面临被拍卖的风险。

珊珊祖孙三代没有存款,只有这一套房屋居住,如果连房子都被拍卖了,那他们住哪?孩子以后上小学,户口怎么办?

珊珊和母亲急得整夜无法入眠,在房屋面临拍卖之际,姗姗在律师朋友的指导下提出执行异议,理由是根据离婚协议,房屋应当归珊珊所有,不归陈辉所有。

可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房屋至今登记在陈辉名下,仍为陈辉所有。珊珊与陈辉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所有权的处分并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此作出裁定,驳回珊珊的执行异议。

珊珊极度绝望,这时候律师朋友劝她不要灰心,说还可以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停止对房产的查封。

这里我跟大家讲一下什么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什么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之外的人认为自己对执行标的有全部或者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满足执行异议条件的执行异议才能成立。但是执行异议之诉却是启动了一个新的审判程序,是否得到支持,会根据各方主张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债权的效力等等进行综合的判断。所以有时候虽然执行异议被驳回,但执行异议之诉却有可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案件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珊珊和陈辉的离婚协议在前,陈辉和债权人的纠纷及房产查封在后,并且房产一直由珊珊偿还按揭贷款,且实际占有、使用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有效,最终判决停止对房产的强制执行措施,房产最终得以保住,一家老小终于不用流离失所,让人感到欣慰。

以上两个案例中,王雪和珊珊同样因为受到丈夫的牵连,让自己的生活有困境,汪雪的丈夫从始至终别有用心,而珊珊的丈夫在大难临头时,弃妻子于不顾,连累珊珊失去财产、失去亲人。

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婚姻固然需要彼此信任、相互扶持、坦诚、透明,但仍应保有自己独立的经济能力和思维判断,绝不能盲目地附和、听从,这样不论你的配偶是存心欺骗,还是真的走投无路了,你都可以给你的家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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