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帮你总结了下,希望对你有用:一、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创业无偿资助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区新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5—20万元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1)经营场所租房补贴 在杭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2)创业陪跑空间政策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登记注册5年以内的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贷款;对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不区分户籍)实行全额贴息,对其他人群实行50%贴息。
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时间:借款人在贷款期满并按时还本付息后可提出贴息申请。
杰出创业人才培育 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50万元/名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创业项目资助 大学生(团队)创办企业及创业创新项目可申请3-100万元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支持。
扶优资助 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资助对象和条件: 扶优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税收100万(含)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含)以上(以企业年均参保人数为准); 2.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3.申请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享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未享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扶优资助。
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
其中,SYB和“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不可重复享受。
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
杭州市户籍的大学生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即可享受补贴。
补贴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由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
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知识产权创造资助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在杭注册的企业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7000元,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2500元;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的,每件最高资助20000元; 参加“市长杯”高价值知识产权创新创意大赛,其单位或个人获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与30万元、15万元、5万元和2万元资助。
二、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杭州市: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5万 萧山区:本科3万、硕士6万、博士8万 余杭区:本科1-4万、硕士3-6万、博士5-8万 淳安县:大专1万、本科4万、硕士8万、博士14万 申请条件: 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对象: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 补贴标准: 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7.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生源应届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市区登记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区从事列入《享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岗位(工种)目录》的岗位(工种),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每月3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大学生(在杭高校大学生、毕业2年以内在杭高校或杭州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杭州市区就业创业(就业的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创业的需工商注册登记或持有网络创业认定证明且本人需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可享受一次50%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其中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可享受一次全额补贴。
杭州市户籍的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补贴可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1.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 孤儿; 3. 持证残疾人; 4.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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