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这地方的人品素质极差,高空抛物都是那些没有教养的小人干的事,出事了就得大家分担责任,否则对受害者怎么交待?
我以为48户业主成被告还有情可原,物业成被告那就冤枉了。
因为肇事业主不承认,又无法监控每一个业主的窗户,所以只能大伙儿一起背黑锅。
物业也没让业主他往下随意往楼下扔东西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物业对所属的小区内监控所有业主的窗户,只对小区平面实施了监控。
如果要监控小区内的30层楼的窗户,监控得安到离这栋楼多远的地方呀?因此遇到不守规矩的人,素质低下的人,极度自私自利的人,天王老子也没办法,只能认倒霉!有的人没住过楼房,对他来说跟婴儿刚来世上一样,一切都是新的,就像在自己脏乱的平房一样,出门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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