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的改革实际上已经完成,在地方县一级管理的为基层单位林场,一般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济来源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改革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统拨为主,不象其它公益一类单位如公立小学初中等按人头拨款。
因此有较大的财务自主权。
目前县管(具体由县林业局管理)林场一般级别为副科级或正科级的样子。
由此可见,如果在县管林场当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话,到四十岁以后大概可升个副场长,场长或书记,也就是说副科或正科。
依本人观察,在县管国有林场只要安心肯干的话,升个付科或正科比乡镇相对容易一些。
如果是市国有甚至省国有林场,改革后,一般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或企业,可见基层有基层的好处,至少一点工资无忧。
但是,宰相家奴七品官,婆婆妈妈的级别越高,做晚辈岂有不沾光的道理,因此对于市管甚至省管部管林场,它们既便不是全额拨款,但它们的投胎投得好,有″上头"罩着,再加之地理位置好,基础设施投入多,现在基本上都是有名的森林公园,,再加上大多又为科研基地,所以″额外"收入自然不少。
因此,在管理岗位上,越往″上级"林场越有发展前途,越有经济″钱途"。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国有林场面临改革,除部分大型林场外,全部交由地方林业部门管理。
国有林场在改革前,为垂直管理单位,有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同时还有许多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及临时雇佣的临时工。
改革之后,实行管护、管养分开,人员、资产全部移交地方政府。
人员根据职能不同、级别不同、专业技术职称不同,分流到原林业部门下属的各个事业机构。
管理人员归林业局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执法部门根据职能归公检法以及农业执法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应在专业技术单位工作。
资产收归国资局,划分不同部门。
服务保障类资产,归机关事务管理局,专业技术类设备,归林业、农业相关机构,固定资产收归国有。
国有林场大致改革方向如此。
如果去的是改革前的国有林场,情况会好的多。
如果去的是改革后的国有林场,那么只是改革时的过渡单位,最终还是要桥归桥,路归路,按照上述改革方向,划分到不同的单位。
至于说到升迁,全靠个人能力,当然,包括各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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