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这样的问题须要两种思考,①如果校方是善意的教育,看到实际的情况须要,通过父母的同意也是好的方法,不要有恶意行为工作不能太重,一定有安全负责,让孩孑知道艰若努力才有成果,也有教育意意,因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有可能父母还很喜欢老师的引到,校方是教育人生的部门,自有他的考滤,。
②这种做法,可能有些学生和家中不同意的,对儿女娇养和不须要打拼的家庭,就不让他们去,这是他的正确自由,对他们的救学金是要实际的看代,大家也要考滤教育的难处,让孩子成龙还不能吃苦也是矛盾,。
谢谢
首先要明确这次强制性要求是否存在学校的利益勾结。
众所周知,给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是会有响应的报酬回馈的,如果学校存在与用人单位存在输送劳动力的协议,从而迫使受资助的学生必须要参加寒假的指定工作。
那么,需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没有权力要求任何一个学生必须参加寒假工。
贫困生补助考核标准只与家庭条件挂钩辅导员劝同学去做寒假工,竟然以取消补助,和缓发毕业证为要挟。
由此可见,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不去做寒假工,不是缓发学生毕业证的依据。
这种行为涉及违反国家高校相关规定。
任何学生都应该且必须具备自由的选择是否参加任何形式的寒假工的权利即使在校方是出于帮助学生的前提下,也不得强制要求任何学生参加,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威胁要求。
学校是一个培养人的机构,这样的行为大大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贫困的学生自尊心更加的薄弱这是给贫困生贴标签的行为,从心理上强调了贫困的事实和无奈(被强制要求),对学生来说一种很深的伤害。
如果校方真心出于帮助贫困学生应该如此行。
1、找合适公司或者企业合作。
为学生寻找更优的寒假工资源,在赚钱生活费的同时,还可以增长见识。
2、找到合适的公司企业后,优先推送自愿参加寒假工的贫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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