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立人图表 一、总则1、为加强我镇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仁怀市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各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班主任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
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19年3月1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
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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