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sjhxian 学校安全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
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联系德育处、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德育处负责人:负责安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负责人:教育教学安全、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办公室负责人:学校校舍及用电等设施安全。
二、学校各室安全职责 德育处、(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工室日常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校外寄宿生,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
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安全教育及学校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教务处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及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工作。
办公室责任人:学校校舍、围墙、食堂、厕所及用电线路等设施的安全工作。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四、工作制度:
学校处室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书小学生死在放学路上,学校有责任吗?教育有焦点,我们有观点。
很高兴和你一起分享我的观点。
人们往往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但凡是学生出了安全问题,学校一定存在责任,应该进行追责与赔偿。
这其实是与法治建设相违背的。
小学生死在放学路上,学校有责任吗?这个问题不能进行简单的是非回答,要看具体的情况。
有无责任,责任如何划分,要看学校有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学校的任何从业者都是有一岗双责的,其中共同的一项责任就是安全责任。
尽责免责,失责追责!这是判断学生安全事故时的评判总原则。
如果是学生在校内出了安全事故,那么学校多多少少都会有一定责任,但是学生在校外出了安全事故,很多情况下学校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回到题主问题,分两种情况回答。
一是学校尽到了安全教育责任,这样学校就无需承担责任。
例如,学生在放学或者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溺水身亡;自然灾害死亡……这时学校的一切安全资料会被冻结,如果查出学校的确开展了相关安全教育,尽到了教育责任,那么学校就没有责任。
所以也提醒一线教师们,安全教育不仅要实实在在开展,还要及时做好记录。
第二种情况是学校要承担责任。
例如学生在校内就身体不适,而教师或者学校员工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学生身体异常的情况下,未与家长或者医疗机构联系,直接让学生自己回家,在路上病情加重发生悲剧。
这样的情况,学校以及相关教职员工,学校相关领导都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当然,在第一类情况下,如果学校没有尽到安全教育责任或者安全教育存在明显不完善的情况,学校也会承担相应责任的。
总结:小学生死在放学路上,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学校是否尽到了责任。
尽责免责,失责追责。
一切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处理!
不知道,但在企业,工人下班后,如果沒到家,就出了事,比如车祸,是算工伤的。
当然,可能现在没人管了,工人没人管,那学生可能也没人管了,所以,现在,一到放学,小学生们都有家长护送,背着书包,挤上公交车。
也有开车来,将孩子拉回家的,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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