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假期时间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却说责任在老师,没关系呀,在一线教学的老师习惯于去背锅。
孩子的任何问题都和学校和老师有关,孩子学习不好是老师教的不好,孩子在学校偷东西,是老师没管好,孩子在学校早恋是因为老师对某个学生关注不够,孩子上网玩游戏是因为老师不严格。
孩子在假期时间发生安全事故,是因为老师没有当着这个孩子的面,一遍又一遍的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这些年不总是这样吗?但凡学生出点问题,就一定是他们的班主任有问题。
不管是家长在宣泄自己悲伤的情绪,还是想要获得一些经济上的补偿,只要到学校去闹事,学校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或者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这些家长总能达成他们的目的。
就因为这样,学校变成了人人都可以欺负的主体,学校的老师甚至变成了连家长可以随便侮辱和吆喝的对象。
在很多人的眼里,学校和老师变成了可以随便欺负的人,是因为他们胆小,他们怕是他们被推上神坛,他们我教的学生不能犯错。
也不管这个错,到底是谁的责任?反正只要和学生有关,都是他们的错。
每年的寒暑假,不管我们怎么呼吁,老师怎么要求,总会有学生出意外。
滑冰溺水,鞭炮炸伤眼睛,高速交通意外当这些事情发生之后,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每次遇到来学校闹事(无理取闹)的家长,真的内心挺厌恶,每次在寒暑假来临之季都会祈祷自己所教的班级,学生们都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回来。
什么鬼,学法律的我都看不下去了,都放假了,这与老师有何关系,法律上没有规定学校老师对放假回家的孩子还需要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校内的工作人员或者校内设施设备不安全导致学生受伤的,这个时候学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就是校外第三人进入校内对学生侵权的,这种情况下,先由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有在学校未尽安全管理义务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是要注意的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要在小孩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如果放假小孩已经离开学校,回去过寒假了,那已经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无论怎么样,学校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因为总不可能你让每个老师都跟着每个孩子回家,小心看护他吧,这应当是家长的责任,你家长都没有做到,有什么好意思把责任推到老师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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