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要站在当事人(学生、家长、校领导)的角度,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去讨论问题首先学校有权利制定对学生管理的制度.学校制定的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没有必要通过学生的认可请注意最后一条,有“突击检查”的部分其次虽然我们交了住宿费,但它不等于房租的,宿舍还是要归学校管理的。
注意,这里说的是“管理权归学校所有”,而不是校外的其他人员。
但是 检查学校的公共空间不违法,但是,如果搜查个人空间(私人空间,一般识别为有锁,不为他人所能接触)则构成违法。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1条、75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7条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个人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图书、文物、林木、牲畜以及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其它合法财产。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是非法查封、没收、冻结、扣押。
曾经的一个真实案例 “学校趁学生上晚自习期间,突然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并随意翻看学生抽屉”张三是一名中学的住读生,晚上,她和同学上完自习回到寝室,发现有人来过,一些未上锁的抽屉也有被翻过的痕迹,同学们放在寝室的电吹风、打火机等不见了。
李敏说,整个女生宿舍都被人“动了手脚”。
开始,大家以为是寝室进来了贼。
后来打听才知,是学校对学生寝室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学校组织检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学生的安全着想因为这些物品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李副校长承认:“学生晚自习期间,对学生宿舍进行了检查,对有些没上锁的抽屉打开看过。
”李解释,16日的检查,是根据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的安排,由学生处、保卫科、学生寝室工作人员共9人分三组,对学生寝室进行了检查。
当天,查出劣质插线板、电吹风、打火机、气罐及违禁刀具等危险物品。
对学生提到“侵犯了他们的个人隐私”的问题,李副校长认为,学生寝室是学校的管理区域,学校对寝室检查属正常管理,并无不妥。
老师们查看学生未上锁的衣柜、抽屉时,只是打开看了一下,有违禁物品才加以收缴,并不会做任何翻动。
“学校侵犯个人隐私的说法有些牵强。
”“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做法欠妥学生的合法隐私权应该受到保护。
”律师事务所连毅律师表示,学校对学生有一定的管理权,所以,检查寝室本身合情合理。
但如果学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寝室检查,甚至私自检查学生的衣柜、抽屉,超越了管理权限,有侵犯学生隐私权的嫌疑。
读书是大事!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对现有20余个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了整合归并。
自2012年9月3日起,教育部启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315 010-66093315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 12391@moe.edu.cn批文地址: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1308/t20130819_155877.html
我下意识的想说必须举报,可一想感觉哪不对。
下次提问记得把问题描述的详细点。
他们是因为啥突击检查的啊?是每间女寝都查呀还是检查某一间?校方是否知道?在进女寝前是否有让学生穿好衣服?查寝的家长是否有男性?如果只是某些巨婴家长针对部分学生,觉得部分学生的存在打扰了他们孩子学习,只查那一间或几间女寝,那必须 举报,甚至可以装一下,比方说自己受到了惊吓,要求个精神损失费啥的。
如果是某些比较混的小太妹的家长,针对性突击检查,没有妨碍到别人或者虽有妨碍,但有道歉,那还真不好举报。
当然,不管是哪种情况,进入学生寝室都是必须得到校方同意,而只要造成不良影响都可以向教育局举报校方的不作为啥的,当然,记得匿名,别留下痕迹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