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人只要是学生出了问题,不管青红皂白,马上就想到学校的责任,老师的责任?首先推定有责任,再去寻找要负责任的理由。
比如这次,一个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在学生离开学校回家吃饭的时候驾车撞向无辜的孩子。
这当然是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是罪犯,相信他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学校应该负什么责?孩子中午回家吃饭被撞了就要追究学校没有食堂的责任?那如果下午学生放学被撞了,是不是要追究学校没有学生宿舍的责任?不是寄宿制学校的话,有多少小学有食堂,有宿舍呢?所以问这个问题的人用心不纯,中国教育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学校担负的责任太多,而可以采取的手段太少。
校园门口屡屡发生的恶性事件让人心痛,我们为犯罪分子的灭绝人性感到愤怒,为无辜孩子的伤亡感到痛心。
但我们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这么多人把怨气撒向无跟他冤无仇的无辜的人?出了问题,很多人责怪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可是这些事情是没有办法事先预料的,学生离开了校园,学校,老师也不可能把每个学生都送到家里。
所以,社会病了,学校吃药有用吗?
一个不想好的人,临死要抓几个垫背的,这样才觉得活的不冤,死得值得。
多么可怕的报复心理啊!可是,现在有这种心里的人很多,在问答的评论里,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言论。
葫芦岛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是一起非常单纯的恶意报复交通事故。
驾驶员因家庭矛盾想不开,就将自己的怨恨投射到其他人身上,看到下课时集中过马路的孩子,就无情的冲撞上去。
这疯狂的举动,不次于人肉炸d,瞬间将20几个家庭拖进痛苦的深渊。
驾驶员罪该万死;无辜的孩子们,尚未体验生命的绽放就提早凋谢,痛失孩子的家长们该怎样继续未来的生活呢?每每想到失去孩子的家长,心都在痛。
有人问,这事和学校可否有关?在我看来,偶然事件的发生和学校管理没有直接联系,放过学校吧。
单从驾驶员的举动来讲,如果不在学校门口撞人,可能也会在其他人流密集区实施罪行,只不过他恰好遇到了孩子过马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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