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均绩点通常指平均学分绩点(即GPA,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多数学校每18学时对应1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是将分数换算为绩点,之后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方法计算。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平均学分绩点一般3.7分以上为优秀,3.5分左右为良好,2.5分左右为中等,1分为及格。
材料补充:
一、学生平均绩点的计分方式的另外三种:算术平均分、加权平均分、学分绩点。
1、算术平均分是把所有科的分数加起来再除以科目数;
2、加权平均分是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的平均数;
3、学分绩点和是每门课的绩点乘以相应学分后的总和。
二、学生平均绩点的作用:
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它充分反映了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而不包括绩点的学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许多高校引入绩点制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使课程学分与绩点相结合,成为课程学分绩点,通过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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