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个人工作计划书范文

求个人工作计划书范文,第1张

求个人工作计划书范文 件。在风险监管方面,要求:⑴申请日前3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在公司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方面,要求:⑵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32616365效执行;⑶符合中国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在业务规划方面,要求:⑷具有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详细计划。在设施和技术系统方面,要求:⑸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公司高管和公
司合规经营方面,要求:⑹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⑻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⑼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且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的,可不受此限制。在股东净资产等方面,要求:⑽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⑿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业务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期货公司办法”草案中的第十三条对此也作出明确说明。草案中的第十三条指出,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⑴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申请书;⑵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⑶股东、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决议文件;⑷申请日前3个月月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且公司应当书面保证其申请日前3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⑸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
制度及执行情况报告;⑹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计划书;⑺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运行情况报告;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主要部门负责人情况表》和《从业人员情况表》;⑼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1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⑽控股股东的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⑾律师事务所就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以及股东、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出具的法律意见书;⑿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不同于商品期货业务,期货公司因申请参与金融期货业务的业务范围不同将会分成不同类别。“交易所办法”草案中第六十一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实行全员结算制度或者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第六十五条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结算会员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非结算会员不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由结算会员对其结算,非结算会员的客户由非结算会员对其结算。”第六十六条规定,“结算会员由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组成。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交易结算会员不得为非结算会员办理结算业务。”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成
为结算会员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结算业务资格。”据报导,即将上市股指期货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实行会员分级制度。上述规定表明,期货公司未来参与金融期货业务将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其中,结算会员将分为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将分为交易会员。期货公司因有无结算业务资格而出现分化。可以预见,上述规定的实施将会加速期货公司分化。
“交易所办法”和“期货公司办法”草案的公布,意味着作为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主体-期货公司的申请条件渐趋明确,将会促进期货公司应对股指期货上市的准备工作,也预示着首支金融期货品种-股指期货上市将指日可待
可以参考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bake/369410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10-14
下一篇 2022-10-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