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 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哈马舍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
1997年7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1121号决议成立了达格·哈马舍尔德奖,以认可和纪念在联合国维持和平任务中丧生的人。
他曾获英国的牛津大学、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州大学、阿默斯特学院、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加州大学、乌普萨拉学院和俄亥俄州大学及加拿大的卡尔顿学院和麦吉尔大学的荣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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