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立案前是询问,立案后是讯问”这个理解不太准确。
“讯问”是刑事诉讼中才有的名词,民事、行政诉讼中没有这种说法。
“讯问”和“询问”的根本区别在于被问话的对象身份不同,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问话,用讯问笔录,针对证人、被害人问话,用询问笔录。
是讯问还是询问和是否立案没有必然的关系,关键是侦查机关对被问话的人的定位是嫌疑人还是证人、被害人。
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很多情况是先立案,再去找犯罪嫌疑人,找到以后,对他进行讯问,但是也有部分案件,先查获犯罪嫌疑人,但是是否构成犯罪还不清楚,要查清情况才能立案(比如交警查酒驾),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尚未立案,但先进行讯问,形成的笔录也是讯问笔录,因为这个时候公安机关是把这个人作为犯罪嫌疑人对待的。
我对法律有个一知半解,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在民商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行政案件中,不存在讯问的问题。
讯问是刑事案件中经常出现的词语。
在刑事案件中,询问和讯问的主要区别是:询问的主体可以是所有的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包括律师、其他诉讼代理人)。
讯问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监察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
讯问的受体即被讯问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只能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
讯问都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才能进行。
侦查人员、监察人员对可能涉嫌犯罪人员在立案前的谈话,严格的讲,只能使用“调查笔录”、“询问笔录”。
但是,这种立案前的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在法庭上经过质证,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证据,可能被法院所采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