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象贤的官职是太子通事舍人,一个打杂的芝麻官,本来不应该出现史书上。
一起诬告案,让郝象贤“名垂青史”,法场上,郝象贤破口大骂,让武则天大怒,不光肢解了郝象贤的尸体,而且祖坟都被挖了。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以后对死囚犯一律用木丸塞口。
看起来,郝象贤骂人的内容比较激烈,那他到底骂了什么,以至于武则天大怒?还形成了对死囚木丸塞口的规矩?郝象贤到底骂了什么?两本史料记载不一样关于郝象贤“骂街”的记录,《资治通鉴》的记载是:“象贤临刑,极口骂太后,发扬宫中隐慝,夺市人柴以击刑者;金吾兵共格杀之。
”而《旧唐书》的记载就很简单了:“临刑言多不顺。
”按《资治通鉴》的说法,郝象贤骂街的对象直指武则天,用了一个“极口”来形容,极口就是竭尽口舌之能,把能想到的字眼都用上了。
骂的内容也很具体:宫中隐慝。
隐就是隐私,慝就是奸邪,隐慝就是见不得人的奸邪之事。
以我们今天所能掌握的,武则天的隐慝事,无非就是侍奉父子两代君王、谋害王皇后和萧淑妃、报复本家兄弟和姐妹甥男甥女、谋害亲骨肉、养面首等等。
要是把这些内容都爆料出来,药性够猛,威力够强,足以让武则天挖个洞盖脸去了。
《旧唐书》则太乏味,就是一个“言多不顺”,大致是发发牢骚,诉诉苦,说几句抱怨忤逆的话。
这两个记载差别太大,《资治通鉴》里的郝象贤,完全是一个不共戴天的发泄架势,矛头指向武则天;而《旧唐书》里的郝象贤,是留有余地的抱怨姿态,矛头更多地指向案件相关人员,比如诬告者、办案人员,顶多骂几句上层领导有眼无珠,用了一帮混蛋。
对事件的结果记载两本史料差不多:一、郝象贤被肢解尸体;二、父母的坟被挖掘;三、祖父郝处俊遭到戮尸焚棺;四、以后所有死囚犯木丸塞口上刑场。
那么,哪一种记载更可靠呢?那就要先了解一下郝象贤谋反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郝象贤谋反案到底是怎么回事?郝象贤一介芝麻官,不过他的爷爷是个大人物,高宗李治时期的宰相郝处俊。
郝处俊跟武则天有一个交集,李治在身体状况很差的情况下,曾经准备将国政全部交给武则天,结果郝处俊竭力反对,他说:“帝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阳之与阴,各有所主守也。
陛下今欲违反此道,臣恐上则谪见于天,下则取怪于人。
昔魏文帝著令,身崩后尚不许皇后临朝,今陛下奈何遂欲躬自传位于天后?况天下者,高祖、太宗二圣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
陛下正合谨守宗庙,传之子孙,诚不可持国与人,有私于后族。
”郝处俊的观点得到了副宰相李义琰的力挺,所以李治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件事发生在上元元年(676年),郝象贤谋反案件在哪一年呢?垂拱四年,即688年,离武则天登基称帝还差两年。
郝象贤谋反案其实也是糊涂账,《资治通鉴》说是:“初,太后有憾于处俊,会奴诬告象贤反,太后命周兴鞫之,致象贤族罪。
”《旧唐书》说是:“处俊孙象贤,垂拱中为太子通事舍人,坐事伏诛。
”按《资治通鉴》说法,郝象贤被家里的仆人诬告,武则天正好想起郝处俊当年反对她的事,借题发挥,让周兴乘机报复,加罪郝象贤全族。
《旧唐书》里根本没有武则天什么事,单纯就是郝象贤牵连进了一起谋反案,因此被杀。
两个史料都没有记载案件的具体内容。
不过,两份记载性质不一样,《资治通鉴》说武则天借机报复,做成冤案;《旧唐书》就事说事,跟武则天没有丝毫瓜葛。
那么,哪一个更可信呢?郝象贤究竟骂了说武则天什么?郝象贤骂街事件的真伪辨《旧唐书》编撰于五代后晋时期,《资治通鉴》成书于北宋,从正常逻辑理解,离唐朝更近的后晋,其史料掌握应该比北宋更准确、更全面,可信度也更高。
《资治通鉴》的编撰,以《旧唐书》和《新唐书》以及民间笔记等为参考,编撰而成,史料选取有很多不严谨的地方,甚至把野史资料堂而皇之地列入进来,所以,《资治通鉴》相对于《旧唐书》,可信度更低。
我们看郝象贤临刑前的描述,分明是文学作品的笔法,一个死囚,怎么会有机会夺路人的柴火,殴打行刑人员?玩笑开得太大了吧?金吾兵格杀之也有问题,金吾卫的职责是皇帝的护卫,兼管京城治安,行刑的职责归司法部门,除非郝象贤逃出刑场,与金吾卫发生格斗,这种情况可能吗?所以,《资治通鉴》的记载很不可靠!那么,司马光为什么要在《资治通鉴》里这么编造?原因很简单,武则天以女流之辈篡唐,不符合儒家思想,是司马光之流必须鞭挞的丑角!过于倾向化的历史观,导致司马光在史料选择,立场角度,具有太鲜明的个人是非立场,缺少客观性。
比如,郝象贤的案件,跟武则天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因为事件的结果导致郝处俊被戮尸焚棺,司马光故意将当年的恩怨搬出来,混淆视听,硬把郝象贤案件,说成是武则天对郝处俊的报复。
如果武则天报复郝处俊,为何要等到十二年后?以武则天的权势,他要是报复早就下手了!事实上,跟郝处俊一起反对武则天秉政的李义琰,武则天对他非常好,李义琰因病致仕,武则天后来又请李义琰再度出山,打理朝政,请问武则天对活着的李义琰都放过了,为什么揪住死了的郝处俊?政治家如果这么狭隘的话,她还有资格君临天下吗?武则天是很凶残,但那是针对政敌,不可利用的政敌,像郝处俊这种不存在威胁的人,她值得费神打击吗?要是那样的话,武则天的敌人太多了,累死她也打击不完。
再说郝象贤,他就是一个小人物,连政治的边都摸不上,武则天会关注他吗?郝家也没有任何势力了,值得武则天看一眼吗?笔者认为的事实真相以笔者个人判断,郝象贤谋反案就是一起普通的案件,诬告的可能性比较大。
由于当时酷吏流行,周兴为了邀功,往往把屁大点事,硬做成滔天大案,其实跟案件本身没多大关系,跟政治也没多大关系。
可是武则天需要这样的酷吏,来帮她打压政治对手,于是双方一拍即合。
武则天不会管里面有多少人受到冤枉,而是关心还有多少政治对手没有落网,如此一来,肯定是冤狱重生。
为什么说郝象贤案就是冤案呢?一般情况下,如果能站得住脚,周兴一定不会放过深挖根,把案件扩大。
之所以最后不了了之,连具体事实都没记载,说明这个案件一点不靠谱,也没啥可挖的东西,就拿郝象贤的人头,给周兴增加一点点小功劳而已。
所以,这个所谓的谋反案,武则天恐怕从来没关注过,甚至未必知道。
案件处置结果,应该就是《旧唐书》所说,郝象贤被杀,而不是《资治通鉴》所说郝家被灭族。
那么,怎么会有郝象贤被挖祖坟的事呢?笔者认为,这就是个意外。
谁的命不是命,对郝象贤来说他只有一次生命,他对诬告的奴仆,草菅人命的官员,甚至对酷吏横行的官场,产生怨恨不也正常吗?喊几声冤屈,骂几句大街,斥几句官场的黑暗,甚至咒几句李唐江山,有什么意外吗?但是郝象贤的举动过于激烈,以前没有出现过,所以传到武则天耳朵里了。
武则天一问谁啊,郝处俊的孙子啊,想起来了,那老家伙当初反对过我,行吧,一起收拾收拾,以儆效尤!如此而已!
郝象贤祖父郝处俊,作为中书令,在唐高宗多病,极力反对武则天摄政,参政,处理国家大事。
这一举措,行为差点断送武则天的皇上梦和大好前程。
由于武则天美丽出众,才华出众,天资聪明过人,唐高宗皇上多病,把朝政大权全权交给武则天来治理,管理国家大事。
后来,武则天当了皇帝后,要清除异己丶障碍,绊脚石,指使酷史加害郝象贤。
武则天要把郝处俊的过错,过失,罪过全算在其孙子郝象贤头上,要郝象贤全权负责买单,照单全收。
这也说明江湖险恶,人心难侧,祸从口出,一言不慎也会遭来杀身之祸。
郝处俊知道说错了一句话,武则天十分怨恨,气愤,愤怒,要置郝处俊于死地。
由于郝处俊不再多事,不爱出风头,不再和武则天作对,唱对台戏了,让武则天找不到一点借口和把柄,无法治郝处俊的死罪。
郝处俊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郝处俊可以不死,但其孙子郝象贤必须死。
这就是君要臣死,不得不死。
郝象贤被栽赃陷害,代祖父受罪,死得冤枉,死时不知悔改,骂武则天,死得更凄惨。
如果郝象贤死时,低头向武则天认错,大骂其祖父,武则天也解了心头之恨,也不会残杀郝象贤,还能免去其死罪,罪过。
只怪郝象贤死得太忠义,忠烈。
他要是聪明一点,低头认罪伏法,甘愿代祖父受罪,也不至于武则天要杀郝象贤。
要明白,武则天要杀的是郝处俊,不是郝象贤。
况且,郝象贤无罪之有,干吗要杀他。
全怪他祖父郝处俊多事,一言不慎遭来杀身之祸。
这也是赫处俊得罪权贵,皇上的可悲,悲惨下场。
武则天无法杀赫处俊,但有的是法子处死其子孙郝象贤。
可见,武则天对赫处俊恨得要死,想杀他不说,还要斩草除根,除去其后人,才能解心头之恨。
看来,武则天并非君子圣贤,和平民百姓一样,也有恩爱情仇,当仇人伤害了她,她也要报一箭之仇,杀不了其祖父,就杀他孙子。
人们要明白,武则天,女皇帝,杀人不违法,也不犯罪。
可平民百姓去杀人,去滥杀无幸辜,也会犯死罪,还死得很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