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代是刑不上大夫,立法主导是以维护皇权为中心,县衙、州府是行政权力最高的官员才有判决权,历史记录中的包拯可以审皇亲国戚也是皇帝允许才有了包青天,还有武则天時的狄仁杰都是至高无上的皇权认可才有审判权,但大多历史记载中代表法律的都是最高行政官员,所以中国封建统治都是权力象征法律,不存在依法治国。
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有本质的区别。
相似性就是:在国家治理中,法律要起到主导作用,法律是所有人共同的行为规范。
区别就是:古代的法是为皇帝服务的,现在的依法治国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的。
法律服务的对象不同,这是现在“依法治国”和古代法家思想的本质不同。
古代法家“设之于官府,而布置于百姓者也。
”法是用来约束老百姓的,通过惩罚和奖赏让老百姓服从,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
古代的法,是皇帝制定的,为皇帝服务的,老百姓只能被动遵守,没有参与制定的权力。
而今天的法是人民制定的,为全体人民服务的,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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