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县领导,称作知县。
中国民间的老百姓中,有身份德高望重的人,遇到事情当头头,头头们是执事人,称作执事。
在历史上,日本曾是中国的番属国,日本人学习中国人化,千百年来不遗余力。
日本在县领导的称呼上,于知县二字中取一知字,于执事二字中取一事字,称作知事。
日本学习中国文化,不照搬灵活运用,哎,他们挺聪明挺能的!
不仅日本的县,韩国的道,最高当家人也叫“知事”,知事之名来自于中国,最早真正的称呼是知县事,但在中国被简化成了知县,而日韩则简化成了知事。
楚武王三十八年,楚国发动速杞之战,权国被楚国所灭,楚武王在权国境内设置县邑,命大夫斗缗为县尹,这是华夏最早的县,而最早的县的长官,称作“县尹”。
先秦时代的县,其实地位一直要高于郡,直到秦国横扫六合建立秦王朝后,郡的地位一下子越过了县,形成了郡县制,秦朝建立时,郡设郡守、郡尉与郡监,而县则设县令。
之后的岁月,郡时常消失,最终被抹去,但是县却一直存在,而县的长官,在古代通常称作知县或者县令。
《职官典·郡县》:县令者,政令之长也,县丞这,文教职官也,县尉者,军事长官也。
县令从战国时代就已经出现,这个称呼叫了数千年,而唐朝时期,开始出现了一个新的名称,叫做“知县”。
早在隋朝时期,鉴于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区划的混乱,将州、郡、县三级制度精简为州县两级,县的长官仍旧称作“县令”“县长”,大县为令,小县为长。
唐朝建立后,基本承袭隋朝旧制,但唐朝以赤、畿、雄、望、紧、上、中、下之名目划分县的等级,县的长官仍旧称作县令,不过,除称县令之外,已经开始出现“权知县令”的称谓,当时将佐官代理的县令,称作“知县事”。
宋朝建立后,为强化集权,巩固对于地方的掌握,进一步整饬任官制度。
建隆元年,宋朝将天下诸县,除了赤、畿两级,将县分成望、紧、上、中、下五类,沿置县令总治一县,后重县令之任,在赤、畿及要剧县派遣常参官来担任知县,以知县的新职代替不起作用的县令,掌管一县的事物。
宋代普通县的长官为令,重要的大县则由朝廷任命京官出任县令,称作“知县事”,之后就简称为了知县,地位要高于普通的县令,不过这时候的知县还只是个委派职缺,只是暂时代理掌管一县,后期知县的设置逐渐增加,正式取代了县令,元明清三朝,县的长官都叫知县。
历史上,日本多次向中原王朝学习进行改革,而初次大规模学习,就是大化改新。
公元7世纪时期,日本向唐朝进行学习,对内大规模改革,不过当时的改革内容之中,日本在地方上设置了国、郡、里三级,并没有设置县的区划,此后千年,日本一直都没有“县”这一级的区划设置,直到明治维新,日本废藩置县之后,日本才设置了“县”的区划。
不仅仅是县,日本的一级区划分成都、道、府、县四种,都道府县的最高长官均称作知事。
古代的中国,除了县的长官称作知县,也有知府、知州等,当时也被称作“知某州事”、“知某县事”、“知某府事”等等,因此也被简称做“知事”,只不过,在中原地区,知事这个简称,没有知县、知府、知州等大。
废藩置县之初,日本任命府知事,管理东京、大阪与京都三府,而余下的三百零二个县,设置县令来管理,也就是说,日本早期设置的县,长官是县令,并非是县,也不是县知事。
二战结束以后,日本参照中原王朝的古代制度,设置了“知事”一职,昭和22年,日本根据新实施的新的宪法再次设立县知事一职。
作为都道府县的最高长官,日本的县知事与府知事、道知事,地位与国内的省长一致,只不过日本的都道府县规模很小而已,此外,日本县的地位高于郡、市、村町等,这也与国内不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