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决定,并在同年7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相应的决议。
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省一级的“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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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划入广西。
同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这是国家民族政策的体现。
壮族是全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
广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能够更好地实现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边疆稳定。
自治,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
在我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自治旗)三级。
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
截止到2007年底,中国共计有5个自治区。
自治区的设置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自治区是按某一两个民族占的比例来区分。
如果除了汉族其他民族人数都不能占据绝对多数就只能叫省。
如果有一个两个民族人数特别突出就算自治区。
众所周知,全中国五十六个民族,除了汉族外,就属壮族的人口最多。
所以中央对于他们一直高度重视,并为他们建立了专门的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在这里,小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自治区的概念吧。
省是隶属于国家管辖的,所以事事都要跟着中央的脚步走。
而自治区就不一样了,顾名思义,自治区的人民可以根据地方的特点自己治理自己,不必一直服从中央的调遣。
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实现高度自治,可以说,国家为了民族团结付出了很多心血。
像这样的自治区我国还有四个,分别是新疆维吾尔、宁夏回族、内蒙古和西藏自治区,每一个都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虽然自治区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但类似于广西这样经济相对其他自治区比较发达的地区,汉人的数量仍然是比壮族人多的。
但是国家有规定,每个省的省长都凭能力选出,民族不限,而自治区的区长却必须由少数民族的人来担任,汉人没有这个机会。
这么看来,国家对于各族人民都非常看重,不会因为数量多寡就厚此薄彼。
而广西之所以叫壮族自治区而非广西省就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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