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状的状怎么写

形状的状怎么写,第1张

形状的状怎么写 如果原告在起诉状里所说的与实事不符,答辩状里怎么写?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老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

原告的《起诉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性文件,也是关键性文件,因为原告必须明确在《起诉状》中列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都是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的,用于证明诉讼请求是合法合理的。

如果被告认为原告在《起诉状》里描述的事实不符合实际情况,那就可以逐一反驳,并描述真正的事实是咋样的。

《答辩状》对法官来说是比律师《代理词》更重要的文件,因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必须引用《答辩状》的内容,因此《答辩状》不光是对本案纠纷事实的一个描写,还要写明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起诉状》中所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估计也是为了支撑自己的诉讼请求的,但恰恰给被告提供了反驳的炮d,特别是随着法庭的调查深入进行,一旦法庭查明原告“胡说八道”,则对原告的其他证据都抱有怀疑了。

无论原告《起诉状》如何写,被告《答辩状》如何反驳,最终都是要看双方的证据材料,以及法律对该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我是@小状碎碎念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如果原告在起诉状里所说的与事实不符,答辩状要怎么写呢?我将从起诉状、答辩状的作用以及法官如何裁判三个角度来介绍如何应对。

起诉状的作用关于起诉状的作用,许多人应该都很清楚,起诉状就是表明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

换句话说,提交起诉状的目的就是表明原告要告的人是谁,告他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告他。

正是出于起诉状的这种作用,加上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原告可能在陈述时会和客观事实有所出入甚至与事实不符。

比如说,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借期一年。

借款期间,张三支付了五次利息,最后两次是现金交付的,但有让李四出具收条。

李四可能记不得了,也可能为了多要钱,在起诉时,就没有把最后两次的利息扣除,这样就导致要求张三多还40000元。

答辩状的作用既然起诉状是请求被告做些什么事情,那答辩状就是针对原告主张的一种抗辩,也就是说,被告应当提出,要不要那么做,为什么?还是上面的例子,李四起诉张三要求偿还本金100万及利息18万元。

张三认为,自己确实向李四借了钱,但李四利息的计算是错的,因为自己已经还了五次利息,而不是三次,因此,需向李四支付利息14万元而不是18万元。

法官如何裁判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原被告的主张,都需要有证据证明。

在上面的例子中,李四需要向法院证明的是,自己和张三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同关系,而且自己已经将借款100万元交给了张三。

这时,李四可以提交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用于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提交银行转账凭证或者收条(100万的金额较大,用现金交付的可能较小)证明已经将钱交给了张三。

对于张三来说呢,就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向李四支付了五次利息,而不是三次,比如说提供收条或者转账凭证。

当然,还会有一种情况,如果张三提供不了证据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张三主张自己还了五次利息,就应当由张三来证明。

如果张三无法提供证据,而李四又坚持认为张三只还了三次,这就会陷入事实无法查明的困境。

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法院会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认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主张不实,从而采信另一方的主张。

所以,如果张三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还了五次,法院就会认定只还了三次。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事实)被告如何应对原告的不实陈述如果原告在诉状或者庭审过程中的陈述不实,被告可以分情况进行应对。

①对原告负有举证责任的事实,被告应当审查原告是否提供了证据,以及这些证据是不是真实的、合法的并且与待证事实是具有关联性的,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满足“三性”的要求,法院不会采信原告的主张,被告无需担心,只需要向法院陈述事实即可。

②对自身负有举证责任的事实,被告不能仅是口头上予以否认,而是要积极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否则即便被告说的与客观事实完全相符,也得不到法院的认可。

@小状碎碎念 ,与你分享法律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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