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杀身以成仁″的意思不是自杀无意识的身体,以成就仁爱身体的不同意见,而是杀指挥身体自杀等的主观意识,以成就仁爱身体的不同意见。
因为,人的意识想死,身体未必同意。
自杀,用现在的话说,这叫法西斯的希特勒思想行为,不是仁爱的行为。
文/刘树成
15.9.[原文]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①,有杀身以成仁②。
”[原文通释]孔子说:“有志向有仁心之人,没有为保住生命而损害仁义的,却有牺牲自己来成全仁义的。
” [注释]①无求生以害仁:没有为保住生命而使仁义受到损害的。
求生,为了生存,为了保住生命。
求,寻求,保求。
以,连词,相当于“而”。
害,使……受损害。
②有杀身以成仁:有牺牲自己来成全仁义的。
杀身,使自身被杀,牺牲自己。
以,连词,这里相当于“来”。
成,成全,成就。
[解读与点评]孔子的生死观是以“仁”为最高原则的。
生命是宝贵的,还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仁”,在生死关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仁”。
“杀身成仁”实则就是后世常说的“取义成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就是文天祥的态度;“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就是谭嗣同的态度……历史上有许多志士仁人慷慨赴死,杀身以成仁,青史永存。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并不是说为了求仁而刻意去赴死。
死一己可以救众生,可以益众生,可以避免更多的人死,当然应该“杀身以成仁”;如果徒死无益,那就是轻生。
对孔子的这段话不应拘泥的理解,应该以人为本,对众人无益,甚至给民族、国家、人类带来后患的死,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哪里是“仁”呢!管仲不为“纠”死并没有“求生以害仁”,这样的不死何其明智!子路不明不白的为卫国孔悝去死,于事无补,徒死无益,不值!说到这里,不能不说一说一个愚忠典型方孝孺和“诛十族”的典故。
方孝孺(1357-1402),浙江宁海人,明代大臣、著名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蜀献王替他改为“正学”,因此世称“正学先生”。
福王时追谥文正。
方孝孺是朱元璋的皇长孙朱允炆的老师。
因为太子朱标死得早,朱元璋就把皇位传给了朱允炆,这就是建文帝。
后来朱元璋的四儿子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夺取了皇位。
朱棣要方孝孺写即位诏书,方孝孺大骂朱棣,被灭十族(九族加门生共十族),遭难者达八百七十三人。
《明史》是这样记载的:先是,朱棣发北平,姚广孝以孝孺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
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
”成祖颔之。
至是欲使草诏。
召至,悲恸声彻殿陛。
成祖降榻,劳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
”孝孺曰:“成王安在?”成祖曰:“渠得自焚死。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曰:“国赖长君。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曰:“此朕家事。
”顾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孝孺执笔愤而疾书“燕贼篡位”四字之后,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朱棣怒,命磔(zhé)诸市。
孝孺慨然就死,作绝命词曰:“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
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鸣呼哀哉兮庶不我尤!”时年四十有六。
从这段记载看,方孝孺死得相当刚烈,但他并未死得其所。
明成祖朱棣“此朕家事”说得很明白,何必执拗呢!方孝孺的情况与管仲的情况相似,前人管仲识时务,并用聪明才智辅佐明君建功立业,受到孔子称赞。
而方孝孺的愚忠不但未能阻挡朱棣当皇帝,还殃及了自己的“十族”。
明崇祯《宁海县志·方孝孺传》、黄宗羲的《方正学孝孺》《文正方正学先生孝孺》等大量文献都记载了方孝孺被灭十族的事。
除了死去的八百多冤魂,还有数千人家产被籍没,被流放、充军,其中不少被折磨致死,直到一百八十年后,那些被流放、充军的人的后代才被“落实政策”。
永乐皇帝朱棣的“灭十族”创举,是被方孝孺叫板逼将出来的。
方孝孺轰轰烈烈地“取义”了,但他未能“成仁”,因为他坑了自身以外的八百多人的身家性命,而且还殃及了数千人的命运。
这个事例足以证明愚忠不但害己而且害人。
另外还要谈一点杀身成仁,其实不是杀身而取义,一定要弄清牺牲自己成就了仁才是杀身成仁,日本兵侵略做恶战败剖腹自杀成了什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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