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
分别为统治阶级选拔人才的科目,始于汉代,在东汉尤为求仕者必由之途,后往往合为一科。
亦指被推选的士人。
2.明清两代对举人的称呼。
孝廉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的一种科目,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孝廉是察举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
汉武帝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
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举孝廉,并成为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汉代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
然后经选拔,根据品第结果被任命不同的职位,如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有关官职。
一般情况下,举孝廉者都能被授与大小不一的官职。
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根据尚书令左雄的建议,规定应孝廉举者必须年满四十岁;同时又制定了“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对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试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试笺奏。
从此以后,岁举这一途径就出现了正规的考试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种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开始向中央考试制度过渡。
要评论科举,首先应对科举的产生作一番历史的考察。
两汉时期,中国的封建制度正在逐渐完备,如何选拔人才,统治者是颇费了一番心机的。
起先采取的是征辟、荐举的办法,由地方官或世家豪族向上级以至中央政府推荐人才,被推荐的往往是世家子弟,平民百姓则没有份儿。
推荐的标准不是品德、才学,而是门第高贵,因而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现象。
到了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度,把人才分为九等进行品评,这算是进了一步,但主要根据仍是家庭出身,道德、文章、才干都是次要的。
主持品评的大小中正也都是世家豪族,结果呢,“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世家豪族垄断了做官的权利,庶族地主都难以分到一杯羹,更不用说平民百姓了。
因此从东晋到南北朝,北方的崔、卢、王、谢,南方的朱、张、顾、陆,这些名门大族高踞政府的要津,连皇帝老子也要退让他们三分,这种门阀政治造成贵族与平民之间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堵塞了平民百姓中优秀人才的晋身之路。
隋朝以后实行科举制度,开科取士,情况变了,“十年窗前勤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寒素之家的子弟也能由读书科举进入仕途,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做官权利的局面,国家选拔人才也就有了更广阔的天地,而且一个人中了举人、进士,改变了自己的地位,也鼓励了十个人、一百个人勤奋读书,对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也是有好处的。
唐和两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巅峰的时期,也是科举制度逐步完备的时期,当时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其中就有科举制度的一份功劳。
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者起先不懂得科举的作用,后来有所认识,也加以恢复使用。
明太祖朱元璋虽然自身没有多少文化,但很了解实行科举有利于巩固他的统治,即位之后很快开科取士。
清朝统治者也是这样。
一种制度存在一千多年,不被别的制度所取代,说明它本身的优越性和存在的合理性。
它是当时先进的选拔人才的方法。
综上所述,个人理解,孝廉出于豪门,科学给了寒门子弟机会。
前言:每一种官员选拔制度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科举制和举孝廉都曾在我国的历史上存在过很长一段时间,对社会的前进发展输出了众多的人才动力。
这些制度在当今社会依然没有完全消失匿迹,以一些欧美国家机构的推荐信为例,就类同于古代的察举制推荐选拔。
察举制和科举制是古代封建社会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举孝廉只是“察举制”中的其中一门科目,与之并行的还有贤良文学、茂才等。
“举孝廉”,始于东汉,汉朝时期“名公巨卿多出之“,一代枭雄曹 *** 便是举孝廉出身。
最初时,“孝”和”“廉”本是察举制中的两科,取孝顺、廉洁之意,后将二者混成一科,应都是德才一类。
《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选拔标准:以资历和德行。
这些被推举的人,大多是通晓百家经史和德行过人。
举孝廉在汉朝的时候主要选拔官员的手段。
经所历年代改革完善,在频率和数量上有些许差别,大同小异。
比如,举孝廉一般为每年一次,数量经年所需不同。
以每个郡县的人口数量为基准,每二十万人口基数的郡县每年选举一人,满四十万每年两人,不满二十万则两年推举一人。
汉和帝对于边郡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另订优宽之制。
在永元十三年下诏,对于幽州、并州、凉州的边郡地区,人口满十万每年即可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每两年举孝廉一人,五万以下每三年举孝廉一人。
选拔步骤:经州郡的长官考察选举然后推荐给上级,在经上级考核,合格者根据任命官职。
简单一些就是:初选、复试,分配工作。
复试制度为东汉左雄所创立,孝廉考试的内容是“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
但是若是被举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制度,那么参与举荐的长官被会判处相应的惩罚。
那么在成功被录用者是走什么样的任用升迁之路?留用京官者,先是任用为“郎”,郎是皇帝的侍从。
再根据中央历练几年的政绩依次升迁尚书、侍御史、侍中、中郎;下派地方者,则是“令”“长”“丞”“太守”“刺史”。
还是以曹 *** 为例公元174年【甲寅年】(熹平三年),二十岁的曹 *** 被举为孝廉,入京都洛阳为郎。
不久,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
西汉的举孝廉比较严格,被举者如被发现不合标准,举者要承担责任,被贬秩、免官。
科举制科举制度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直白一些,就是考试。
是继察举制之后作为主要选拔官员的制度,明太祖虽曾经一度废除科举制,但是满打满算科举制仍贯穿了隋唐到清末共1300年。
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乙巳年))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考试科目:科举制的应用和完善同样经过许多朝代。
隋朝隋炀帝之时开始设立进士科目考试,凡中举者皆为进士。
进士这一科目主要是主观题,创作诗词、做赋,注重综合应变能力。
而唐朝增加了明经一科,明经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墨义,主要从经史子集中出题,基本都是固定答案。
大部分时候进士是高于明经比重,进士科难于明经科。
当时曾有一句说话:“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不同于我们的认知,宋以后的进士才有殿试一关,这一关由皇帝把关,更有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
选拔步骤:在科举制的后期,也是科举制度最完善的时期-明清为例简单赘述下科举考试的关卡:科举考试每三年一次,有文科举和武科举之分,以文科举为主共分三级,即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即省试),中试者称为举人;再把全国的举人集中到京城里举行“会试”,合格者在宫殿举行“殿试”,根据成绩高低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等:一甲第—名叫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其次为三甲,同进士出身。
约有六千多举人参加,取三百名进士。
元、明、清时,进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
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明董其昌《节寰袁公行状》:“(袁可立)戊子举于乡,己丑成进士。
”科举制深入解析这里再深入一些,科举考试不光有文科举还有武科举,只是历朝历代都是以文为主,不是特别注重武将通过科举的选拔,继而规模上和规范化程度上都比不得文科举。
从唐朝开始有武科举,但武科举时而被废。
武科举的征选刚开始都是一些骑射、武技的技能,后来才加入兵法和策略上的考核,详细内容这里不再做赘述,比如一代良相郭子仪、抗倭将领戚继光即为武科举的出身。
举孝廉和科举制的误区:一、都是选拔官员的手段,科举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察举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很多时候察举制仍占据特殊位置。
相关一段时间内两者是相辅相成,如同法治与道德二者的关系,科举照顾不到的地方,需要察举制来填充。
比如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科举制的产生并不意味就改变了以士族贵勋为主把握社会多数资源的社会状态,但是在各朝的中前期一定程度上由功勋贵族垄断的权利平台,使得寒门子弟有机会进入朝堂参政,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社会资源分配状态。
三、虽然科举是国家为补充人才,持续推动国家稳固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社会体制,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不过只是一小部分,通过科举进入仕途被称为“有出身”。
一大半还是通过关系和荫蔽、世袭、举荐、功勋、捐纳、国子监而进入仕途,这部分被称作“无出身”。
四、科举的难易程度也跟升迁速度成正比,社会地位更高。
弊端不管是哪一种都为维持庞大的王朝社稷运转提供了优秀的人才和动力,但是相对的在鼎盛时期选拔制度为国家有多大的增值,在每个封建王朝中后期就添加多大的阻力,加快他的衰落。
相比较察举制中的举孝廉,科举制看似相对公平,作弊系数和人为系数更小,更有助于筛掉一些图有关系门第而无德无能之人。
在王朝的前中期是可以这样理解。
不管是察举制还是科举制,在封建王朝的中后期,朝政大权大多落入权臣手中,政治腐败,录用名额基本被贵族和权臣垄断,举孝廉和科举制都只是名存实亡。
扩展:绵延的历史长河中,察举制和科举制并不是完全覆盖官僚选拔制度,世官制--世袭在夏商周时期主要是“世官制”,这是一种通过血缘关系继承的官僚世袭制度,国家的权利牢牢把握在士族以上的阶层。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门第选拔三国时期起,魏晋南北朝时例行的主要选官制度.地方行政部门设置“中正”,对当地人物的德才进行评定,根据综合考量列为九等。
可想而知,这种官僚制度仍被世家大族垄断,选官任人基本上只有门第家世这一标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征辟制--被帝王赏识直接征用这也是汉代时期常用的辅助选拔官员的制度之一。
司马相如一首《子虚赋》被汉武帝赏识,特召为“郎”,侍君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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