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即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留许可证。
不同国家的永久居住证办理条件不同,也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有永住绿卡制度,以下是未设立绿卡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阿根廷、澳洲、伯利兹、巴西、汶莱、智利、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西班牙、危地马拉、香港、伊朗、以色列、澳门、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挪威、秘鲁、菲律宾、台湾、俄罗斯、南非。
例:美国绿卡申请条件:
1、亲人团聚:依次是夫/妇、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在美亲属已入籍者较快,只持有绿卡者申请较慢。
2、工作:美国当地公司具名申请,但批准率很低。如果你目工作中的公司调配你到美国分(总)公司工作,批准较高,一般留美数年后,可以入纸申请居留(绿卡)。
3、升学:如果你附合到美国升学的要求,只要你在美顺利完成学业,由于中国这新兴市场的关系,美国公司对中国籍毕业生特别看重,很容易得到工作,顺理成章可以申请居留(申请绿卡)。
4、特殊人士:难民、判国者、被流放者、受政治迫害者,以上人士如果曾带给或将带给美国经济、科技、军事或政治政策利益及利用价值者,美国政府可行使权力,(跳过绿卡)直接成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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