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事业单位体检的普通考生,特殊岗位职位除外。仅对不合格列出的标准。大部分的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二次排除是下列的疾病,可列为合格。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2.血液系统性疾病,不合格。
3.慢性的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4.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5.各种恶性肿瘤,不合格。
6.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者,不合格。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8.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9.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0.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1.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2.甲状腺系统性疾病,不合格。
13.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4.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5.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16.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听不见者,不合格。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