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增值税发票收款人一般和开票人可以是一个人,复核人是另外一个人,来审核发票项目及数据是否正确。
对于增值税发票设置收款人,方法如下:
以管理员的身份进入开票系统,“系统维护”-“ *** 作员管理”,就可以增加或者删除;
发票被打出来之前,被打发票的最下面一行,有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那一栏,点收款人那一空的下拉箭头,找到你们单位的收款人姓名,然后再打印,在出来的发票上就会显示收款人姓名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47号)
第一条规定,专用发票所有栏次必须如实填写。
第二条规定,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不按规定开具的专用发票(包括项目填写不全、未盖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一律不能作为税款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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