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古代的女性投河自杀这件事情也还是挺有说法的,因为相关的故事很多,最近很多人也说了,在看一些电视剧的时候,这些女性啊投河自尽的时候呀岸边会放一双绣花鞋,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呀,这又有什么说法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揭秘分析看看吧!
西方诗人裴多菲说“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认为爱情与自由,是比生命更加重要很多的事情,为了这些事情,人们在关键时刻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而在中国古代,在人们心中也有很多比生命还要更加重要的事,对于男子来说是“义”,对于女子来说则是“名”。
古代封建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是相当沉重的,程朱理学盛行的时期更是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女性需要用尽一切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名节”,也就是让自己不会“失节”,而且这个名节的范围很广泛,不仅仅是指失去贞 *** ,所有违背礼节的事情都会被定义成失节。
在封建旧社会中,女孩子一旦背上了“失节”的名声,那么不仅她自己面上无光,受到各种人的指指点点,甚至于连整个家族都会因此而颜面无存。最为关键的地方在于,判定女孩子“失节”的人往往是那一些长辈,如公公婆婆之类,在封建家长制下,他们具有着绝对的权威,女性哪怕并未失节也无从自证。
在这种情况下,古代的很多女性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节,那就会选择用投河自尽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押上生命全部的重量,只为证明自己的名节,如果无法忍受“失节”的名声,那么这就是她们唯一能够证明自己的方式,这一点在与《木兰辞》并称为“乐府双璧”的《孔雀东南飞》里就有着极其完美的体现。
《孔雀东南飞》中记录了年轻男女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故事,他们两人在成亲以后极其恩爱,感情和睦深厚,但是焦仲卿的母亲却很不喜欢刘兰芝,尽管刘兰芝已经将各种事务都处理得极其完美,却依然会被各种鸡蛋里挑骨头,被婆婆说做得不好。
在母亲的教唆下,焦仲卿以“侍奉公婆不孝”的理由给刘兰芝写了一封休书,将她送回了娘家,但是在分别前约定以后还会接其进门。刘兰芝回到娘家以后,其母亲与兄长又贪图另一个大户人家的聘礼,将刘兰芝嫁去另一户人家,尽管刘兰芝万般反对依然无效。
得知消息的焦仲卿伤心失望却又无能为力,他并没有去思考刘兰芝在这个过程中的委屈无奈,反而说她不守妇道。刘兰芝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节,在新婚之夜选择了投河自尽,“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脱下自己的绣花鞋放在河边,自己安静地走入河中,用生命证明自己的名节。
事实上不止是刘兰芝,古代的女性在投河自尽的时候,基本上都会在河边留下一双绣花鞋,这是为何呢?原来其中另有隐情,首先是告诉别人自己确实是自尽,而不是被谋杀,而这种自尽事实上是对封建礼教表示反抗的无声宣言;其次是告诉大家自己投河的确切地点,也好方便打捞遗体。
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在古代那一些因为意外而去世的人,无法进入列祖列宗世代祭祀与传承的祠堂,无法享受子孙后裔们供奉的香火,只能够作为“孤魂野鬼”四处飘荡,而女性在自尽前留下一双鞋子,那就是告诉大家自己并非意外去世,还是可以进入祠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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