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考办的规定,各专业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才可以申请毕业,而学分互认课程就相当于将一定学分的必考课程使用另外的课程进行替代,但其学分自考办仍然承认,如果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那么相应课程不用在考了,替考的学分课程就能好。
深圳市自考互认课程一般为公共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二),选考课:像大学语文、综合英语之类的。
但是专业必考课程是不可以,而且只有英语和计算机可以相关证书申请免考,其他的没有证书方面的学分互认。
如果某一深圳市自考专业的科目对自身来说太难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学分互认,或者是自考生转专业了,那么同相近专业的课程,同学分的话也是不用考的。
深圳市自考学分互认会取消吗?
深圳市自考学分互认应该不会取消的,因为这一政策是符合自考时代发展需求的,也有利于自考生们多一种选择,选择更合适自己的,通过考试。
深圳市自考学分互认的前提是满足总毕业学分的基础上,就比如我们知道的英语(二)学分有14分,所以不想考英语二的话,需要用其他三科公共课代考。自考毕业生待遇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ks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高等教育自学ks专科或本科毕业z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ks毕业z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z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