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妁之言”全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儿女婚姻须由父母作主,并经媒人介绍。
“媒妁之言”的出处:
出自《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译文:不等父母的同意,媒人的说合,就钻洞扒缝互相偷看,翻过墙头跟人,那么父母和社会上的人都会认为这种人下贱。
“媒妁之言”的介绍: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西周春秋时期的婚姻礼仪的一道程序,在先秦的史书及典籍中,就有大量与此有关的记载。这种观点有好有不好,不好的方面:每个人的喜好和性格父母不一定了解,完全听从父母的话按照父母的意愿去选择自己的婚姻,这样造成的婚姻可能会导致以后家庭婚姻的隐患。
“媒妁之言”的造句:
这事还没有跟陈三郎说,不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本为纲常伦理,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足矣。
席俊迈忍不住笑了出来说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估计现在阿富带。
春秋时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现于庶人婚姻,是基于消解原始对偶婚影响、巩固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的特定背景,有其进步意义。
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婚姻中,更是首先被牺牲的关键。
现代的爱情,不再执着于门当户对,不再执着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是感觉对了,就可以在一起,不再纠结无数。过去的种种,早已经被时光磨灭。
许多婚姻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二八年华,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了婚嫁。
举例言之,假如你持宋儒的观点,就会认为,全社会没有了再醮的寡妇,所有的女孩子都躲在家里等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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