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模拟题训练及答案

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模拟题训练及答案,第1张

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模拟题训练及答案

材料

(2018)张某因涉嫌受贿被F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F市监察委员会对张某采取了留置措施。案件调查终结后,F市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F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应该采取的方案是正确的吗?为什么?

题干

由于F市监察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对张某采取了留置措施,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答案

关于本案采取正确的方案,本题考查监察委调查阶段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衔接,重点在于区分调查与侦查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同时《监察法》为18年新增的内容,相信2019年法考会继续加大考查难度。错误的做法是:留置是与羁押同等级的强制措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留置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法条依据:《监察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第44条第3款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2018年10月26日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监察机关移送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以衔接监察机关的留置措施。即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款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有很大区别,简单记忆:公安本级否,检察上级否。就是说对与公安机关同级检察院便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对于监察机关要上一级检察院去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对于不起诉决定的救济方式也不同,监察机关要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法条依据:《监察法》第47条第2、3、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题干

F市监察委员会在《监察法》生效前对张某留置6个月,在《监察法》生效后被调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该留置的6个月折抵刑期6个月

答案

关于本案采取正确的方案,本题考查监察委调查阶段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衔接,重点在于区分调查与侦查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同时《监察法》为18年新增的内容,相信2019年法考会继续加大考查难度。错误的做法是:留置是与羁押同等级的强制措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留置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法条依据:《监察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第44条第3款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2018年10月26日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监察机关移送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以衔接监察机关的留置措施。即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款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有很大区别,简单记忆:公安本级否,检察上级否。就是说对与公安机关同级检察院便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对于监察机关要上一级检察院去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对于不起诉决定的救济方式也不同,监察机关要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法条依据:《监察法》第47条第2、3、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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