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诉》知识点:班轮运输

法考《民诉》知识点:班轮运输,第1张

法考《民诉》知识点:班轮运输

1、提单作用:

(1)海上运输合同证明;

(2)承运人的收货收据;

(3)承运人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2、分类:

(1)依据签发提单时货物有无装船:已装船提单和未装船提单。

(2)依据能否转让:记名提单(不能转让)、不记名提单(交付转让)和指示提单(背书转让)。

(3)依据有无不良批准:清洁提单和非清洁提单。

非清洁提单:

①倒签提单,是指提单上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即装船日期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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