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21城业主论坛(Xi安绿地国宝21城最新房价)
现在买房,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按揭的方式。但贷款能不能批下来,其实不是开发商和购房者能控制的,而是银行说了算。一般情况下,可以顺利审批贷款。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株洲的购房者陈先生,因为贷款没批下来,引发了他和绿地21城开发商的矛盾。陈先生诉称,开发商拒不承认认购协议条款,拒不退还其定金和首付款,共计7万余元。具体情况,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协议:如果不能贷款,可以退定金和首付。
去年12月,株洲市民陈先生在云龙示范区绿地21城订购了一套房子。
陈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买了第二套房,他就告知销售顾问,自己有首套房贷款,还有装修贷款。因为担心贷款批不下来,他特意让销售顾问在购房协议上写上“首付20%,贷款80%”。贷款不能八成,押金和首付都退。(退款30个工作日)”。
陈先生提供的订购协议显示,上面确实有这样的手写文字,而且盖的是开发商给合同的公章。
后来办理贷款的时候确实出现了问题,陈先生的贷款银行不批。根据认购协议条款,陈先生提出向开发商退还7万多定金和首付款。但开发商拒绝返还,要求他补足尾款,全款买房。
销售:销售合同规定需要尾款。
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联系了陈先生的销售顾问张女士。张女士确认购房协议中关于退款条款的手写文字是公司一名主管所写。虽然购房协议是销售经理签的,但张女士声称经理的名字是别人签的,经理并不知情。
张女士还强调,是陈先生的个人征信问题导致他无法申请贷款。这是他自己的错,所以他不能得到退款。
绿地21城负责销售的陈经理也认为,陈先生隐瞒了装修贷款欠债的事实,导致银行不予贷款。
至于购房协议中手写的条款,销售经理解释说不允许开发商写,销售顾问是被迫写的。
销售经理还建议,根据双方后续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应及时支付尾款,全款购房。
律师分析:购房协议是真实意愿的体现。
双方的论点谁更站得住脚?湖南李森律师事务所王丽莎律师分析后,提出三点明确意见:
一、销售人员手写补充条款应认定为职务行为,并加盖开发商合同专用章,故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即使开发商的主张是销售人员超越职责范围擅自作出的,也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仍然有效,代理结果由开发商承担。
第二,如果如开发商所说,购房者隐瞒了消费贷款,导致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中签署了退款的补充条款,开发商也需要向法院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被骗,申请撤销购房协议。在《购房协议》被撤销前,该协议有效,开发商应遵守该协议,向购房者返还首付款和定金。
第三,虽然后来签订了购房合同,无法办理贷款,但约定买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付清余款。但前一份购房协议是双方通过自由协商签订的,后一份购房合同是与各方签订的格式合同。货款未付清的格式条款不符合之前的购买协议,但并没有用醒目的字体提示买家注意。因此,认为购房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住建部:如果你觉得可以退款,就介入协调王律师的建议。如果最终谈判失败,陈灿先生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除了法律途径,还有其他途径解决吗?记者也联系了株洲当地有关部门。
株洲云龙示范区城乡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手写协议内容应认定为职务行为,不能说“不认定”。工作人员认为还可以退款,会介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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