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张汤简介

西汉张汤简介,第1张

汉代张汤简介(酷吏张汤)

酷吏张汤(汉代张汤简介)

说到酷吏,很多人的固有印象是用严刑峻法害民,用酷刑诱捕忠义之士。这些在史书中也有记载。而且很多人贬低自己的依法治国理念。

比如孔子说,“民以法刑之,则民只是不犯罪,而不知廉耻。”这不是孔子提倡的。西汉的贾谊写了《论秦》,也把秦的灭亡归结为没有仁义而用严刑峻法治理国家,即“仁义不施,攻守之势不同”。

现代《辞海》也对酷吏进行了批判,将酷吏一词解释为:“酷吏:滥刑害民的官员。”

但为什么他们总能得到君主的重用,在历代书籍中层出不穷?

更值得注意的是,大规模使用酷吏的往往是英明有效的君主,使得酷吏政治盛行。如西汉的文帝、景帝、武帝先后任用了、宁城、周、张汤等。,而在唐朝的吴周朝,则有周兴、赖君臣、索元礼等人。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所以,酷吏的存在,说明他们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有其独特的价值。它们的价值有以下三点:

上图_张汤墓发掘纪念碑

第一,酷吏的才华毋庸置疑。

酷吏之所以能被司马迁、班固等史学家写进史书,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刑重法严,更重要的是他们才华横溢。酷吏大多是穷人家的孩子,没有祖辈的崇拜,做官起点低。如果没有才华,他们很难得到上级的赏识,从而脱颖而出。

虞照是一个残忍的官员,他的职业生涯始于一名助理官员(地方官员的工作人员)。张汤,一个残暴的官员,在长安县做了他的第一份小官吏的工作。王是一个残酷的官员,出生在杨凌县的亭长,并多次被解雇...

残忍的官员大多来自底层。他们从一个基层到国家大臣,靠的是自己的能力和贵人的赏识。虞照凭借其良好的写作技巧,被提升为御史,并受到汉武帝的赏识,从而被提升为太师,成为一名高级官员。由于才华横溢,张汤多次得到郡守宁城和宰相田粉的推荐,被任命为御史,开始进入汉武帝的视线。王因善于破案而被提升为宫廷史,因追随张汤而成为御史。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是他们出众的能力让他们成功得到上级的青睐。自古以来,能力一直是第一竞争力。

上图_东汉地图

第二,酷吏维护了政府和法律的权威,进而维护了皇权。

汉朝时,酷吏往往担任地方官,政绩突出。当时有很多地方豪强藐视政府权威,违法乱纪,普通官员无法治理。而残暴的官员对地方豪强往往采取强硬手段,大多采取以身作则以一当百的政策,甚至q毙。史书中“蛮夷”、“宗族灭其霸”的记载,成了残暴官员的标签。残酷的官员对地方政府和贵族家庭的打压,极大地增强了政府的权威,使政府更容易治理地方政府,造成了真相无迹可寻的现象。

从董璇的强制令可以看出酷吏对法律权威的维护。当董璇受命于洛阳时,湖阳公主的仆人在白天杀人,并为公主驾车。董璇在街上当着公主的面杀死了他的仆人,公主向光武帝抱怨,光武帝惩罚了董璇。董璇当场撞在柱子上自杀了。被光武帝救下后,要他扣住钱谢恩。董璇被迫按住,不肯低头谢恩,所以被后人称为强制令。

上图_刘秀,东汉光武帝(公元前5年1月15日-公元前57年3月29日),名字叫文叔。

一些残暴的官员秉公执法,“君犯法,庶民同罪”是他们的行为准则,有力地保证了法律的威严。

但在家国同构的古代社会结构中,法律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皇族尤其是皇帝的个人利益。正如酷吏杜周所说:“前主事处为法,后主事处为令”,即皇帝个人意志,好恶为法。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残暴的官员往往成为皇帝的鹰犬,曲解和滥用法律,以迎合皇帝的个人好恶和利益。即使是有原则的残暴官员,客观上也不可避免地扮演着这样的角色。

这种情况在吴周时期最为明显。武周时期的酷吏都是鹰犬。诬陷他的无原则大臣们为了达到皇帝的政治目的,不仅写出了臭名昭著的《罗织经》,还发明了各种非人的酷刑,与董璇等人的做法完全不同。如果他们做了更多不公正的事,他们会上吊自杀。当他们失去了利用价值,就会被抛弃,成为平息各方怒火的替罪羊。结局是悲伤的。

上图_武则天(624年-705年12月16日)

3.酷吏代表的是百家争鸣的法家,法家的治国理念一直是封建王朝治国方略的内在核心。

酷吏的历史渊源应该是百家争鸣的法家。他们中的许多人都研究过申不害和韩非子的理论,并在实际的行政过程中实践了这一理论。他们是法家的代表。在古代封建王朝,汉武帝虽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都是以儒治国。实际上,他们一直实行“外儒内法”的政策。汉高祖宣帝有一句名言,“汉家有其制,本来就是混王霸之道。”其中,霸道是法家的学说。

法家学说让秦国吞并了六国,建立了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王朝。之后历代统治者充分认识到了法家思想的实用性。但鉴于秦代的历史教训,他们直接提出利用法家学说,而把其他学说的面具戴在法家身上,是不好的。汉武帝以前采用黄老之术治国,已经包含了法家的思想。汉武帝以后采用董仲舒的儒学,董仲舒的儒学已经是包括法家在内的诸子百家思想改造过的儒学。实际上,后世的统治者都继承了“新儒学”。酷吏政治代表了统治者对法家思想的认同。

以上_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思想来治理国家,都必须转化为具体可行的法律条文和行政规范才具有可 *** 作性,否则一切都只是空中的城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治国方略都离不开法和法家。

对儒家的批评之一是,它从来不提供解决问题的实际办法,总是谈论道德。也许,法家关于酷吏的务实精神,是可以给我们现代人几个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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