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爆炸(油罐车)
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在官网发布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罐车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通报指出,事故调查组认定,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运输罐车爆炸事故,是一起液化石油气运输罐车超速通过高速匝道发生侧翻、碰撞、泄漏,进而引发爆炸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罐车驾驶员驾驶车辆从限速60 km/h的路段行驶至限速30 km/h的弯道路段时,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导致车辆侧翻。罐体前头部与跨线桥混凝土护栏端部剧烈碰撞,形成破口,在冲击力和罐内压力的作用下迅速撕裂解体,罐内液化石油气迅速泄漏汽化扩散,由过往车辆产生。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取样、检测和鉴定,排除了车辆故障可能导致侧翻的因素;排除因罐体材料实际性能不符合要求而可能导致罐体撕裂、解体的因素。
事故调查组通过对驾驶员的调查取证和司法鉴定,排除了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因素。
事故调查组组织专家论证了旋转防撞护栏与跨线桥混凝土护栏重叠施工失败对事故发生道路的影响。可以认定,旋转式防撞护栏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其他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依法依规组织审查调查,对30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020年6月13日16时41分,台州温岭市沈海高速温岭段温岭西出口匝道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罐车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175人住院治疗,其中2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9477.815万元。(央视记者唐力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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