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一般来说,购买期房是由维修基金会向开发商收取,再由开发商转给物业管理。一般业主要在办理前一个月把房产证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再交给物管。收缴时间节点一般在房产交易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缴一个月后,业主应向收缴单位索要相关票据)。
当然,有的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首付一起交。当然,这期间产生的利息也需要上交当地房管部门。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根据开发商收取的维修基金收据来判断业主维修基金何时缴纳的,所以不存在开发商从中获利的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商品房权利初始登记前将新建商品房的维修基金存入专门银行,购房人应当在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前将已购商品房的维修基金存入专门银行。支付标准:
1.有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支付成本价的4%;未安装电梯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支付成本价的3%。
2.住宅电梯,购房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支付成本价的3%;无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支付成本价的2%。
3.出售单位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业主应当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采纳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应当组织实施使用计划。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行业应当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挂牌相关资料。
5.房产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维修资金划转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拨给维修单位。
实际上,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项资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时,账户中的余额资金也会转移到房屋的新产权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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