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分主次贷款人?
实际上,在正式的贷款程序中,“主贷款人”和“参与者”都是不规范的术语。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设定夫妻一方为“贷款人”,另一方可以为“共同贷款人”。
至于“共同贷款人”,要求不仅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而且是住房贷款所抵押房产的所有人之一。
但是,这一条是夫妻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比如,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妻子也可以申请成为房屋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2。谁适合做主贷款人?
那么谁将是“主贷款人”,谁将是“共同贷款人”?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考虑这个问题,年龄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在商品房贷款中,对贷款时间和年限的增加有这样的规定。“主要贷款人”的年龄加上住房贷款期限,男性不得超过65岁,女性不得超过60岁,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
所以,丈夫35岁以上,妻子30岁以上。在选择谁是“主贷款人”时,年龄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
特别是一些夫妻,如果每月还款能力有限,希望通过最长的贷款期限来减轻每月的还款压力,以免影响生活中的其他财务需求,如子女教育费用、养老储备等。在选择“主贷款人”时,应将符合贷款期限较长要求的配偶作为住房贷款的“主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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